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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季同见林砚之一脸轻笑地看着自己,后知后觉自己有些失态。
“林先生大才!这篇稿子跟市面上儿女情长、小家子气恩爱情仇的武侠小说完全不一样,字字都透着家国侠气,读着就提气。”崔季同丝毫不吝啬地夸奖道。
“崔先生抬举。”
人家来投稿,肯定是为了赚钱,崔季同纠结了片刻:“林先生,你也知道北平的稿费行情是要低于魔都,寻常文章也就是千字5角,名家散文能够到一块两块,长篇的话,行情普遍还要低一些,不知道林先生打算写多长?”
“10万字左右。”
原版精武英雄107分钟,再加之添加霍元甲的情节,十万字不多不少,刚好能细水长流连载一阵。
崔季同顿了顿,给出诚意:“林先生虽是新人,但文笔、立意、故事都是上等。《群强报》愿意给你千字两块大洋,先连载,火了再涨,如何?”
千字两块。
林砚之写的第一章霍元甲片段大概5000字,也就是10块大洋。
1913年的北平,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钱也才五六块大洋,体制里的能有十几块,学校教员更高些,月薪能有二三十。
他一个毫无名气的新人,写的还是偏向现实打斗、而非传统神怪的武侠小说,这个价码,已经是崔季同刻意关照,给了极大的情面。
至于未来的涨价,林砚之觉得是应有之义。写出名气,自然会有报纸过来抢人,民国嘛,又没有合约能圈禁作者、笔名。
“可以,就按崔先生说的来。”
谈完生意,崔季同有些雀跃:“林先生,那后面的章节,您大概需要多久能写出来?我这边也好安排版面。”
林砚之从包里拿出了一叠稿纸:“不必等,这里是霍元甲的后半段剧情,还有他徒弟陈真归国的部分。”
崔季同开心地搓手:“哎哟!没想到您都准备好了!”
林砚之告辞离去时,崔季同一路送到胡同口,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才急急忙忙小跑着回报社看霍元甲到底怎么了。
交稿1万字,收获20大洋,林砚之瞬间腰包就鼓了起来。
钱是英雄胆,这话在任何时代,都半点不假。
走路的感觉都不一样了,走出一个个虎虎生风,走出一个一日千里,走出一个恍如隔世。
林砚之离开一会后,群强报报社来了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生得极清俊,脸色有些苍白,下颌线锋利,身形单薄如竹。穿着长衫,料子看着倒是不错,只是领口和袖口微微有些磨损。他头发梳得油亮整齐,却不知为何隐约有几根银丝。
“陆老板。”
报社里来往的编辑、伙计见了他,都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向他打招呼。
陆老板只是微微颔首:“忙着呢,都别眈误手里的活计。”
他目光扫过报社,一眼就看到了趴在桌上、看得入神的崔季同。
“和之,瞎忙活什么呢?看你这一脸急赤白脸的样子,跟丢了魂似的。”
和之,是崔季同的字。
民国虽已推翻帝制,却依旧保留着名与字并行的传统,熟人之间,多以字相称,显得亲切。
崔季同猛地一拍大腿:“哎哟喂!你可别烦我!是谁啊到底?是谁给霍元甲下的毒!谁这么缺德,不对,这是坏种,是汉奸!”
崔季同激动的模样,吓了陆老板一跳,这家伙不会羊癫疯了吧。
很快,崔季同又埋头翻着稿纸:“对对对,前面就写他喝了好几回茶水,肯定是有人在茶里动了手脚!缺德玩意儿,真不是东西!”
陆老板见他如此暴躁,立马来了兴趣,凑过去想看看。
崔季同抬头一看:“瘦郎来了啊?正好,你也看看这第一章,写得绝了!”
瘦郎是陆老板的笔名,本名陆净熙,担任过《新闻报》《神州日报》驻京记者,民初与章士钊合办《甲寅》日刊,任主编,后来接管《群强报》。
陆净熙从小就生长在京城边,借了爷与父的荣光,对宫廷文化、士大夫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和皇城根与乡村外的话语了解非常。
他性子素来温和,与崔季同关系极好,随手端起一旁的稿纸。
良久……
“和之!后面呢?后面写的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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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砚之在胡同口名叫海天春的二荤铺准备解决一下晚饭,王兴福的媳妇手艺一般,没有花样,都是素食和咸鱼干,林砚之这种肉食动物实在是适应不了。
正好伙计推销拼桌,问了下价格不贵,林砚之欣然入伙。正阳门这人来人往,多的是独居的单身汉,为了解决吃饭问题,象是海天春这种二荤铺就会推出合桌,一张桌子四个人,四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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