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什么哥尔?  文豪1913:行走在民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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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丈夫才去世,还欠下了不少外债,有人上门逼债,她只能搂着孩子们哭。自己就有五个孩子要养,有三个比我还小。”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是有另外一个寡妇过来找她,来了两回,讨论了好久,才跟我说,别怪她,哭着把我交给了那个寡妇,我应该是她卖掉的第一个孩子。”

    这位姓黄的大婶是不是第一回卖孩子,林砚之无从考证。不过所谓拐卖,其实并不是完全依靠暴力,依靠的是“引诱、虚假承诺、怂恿、哄骗”甚于“强迫和绑架”。

    任思梅的《清末民国人口贩卖与家庭生活》中就说“想让一个人真的上当,用的不是刀,而是你的舌头。”

    而女人,尤其是中年女人,更容易接近女人和小孩,行骗更加容易。她们不是无人交谈的可疑人物,相反,更可能是所有人的倾诉对象。她们往往相当了解邻里家庭的压力,给人们留下了热心和积极的印象,让人们知道她有能力解决问题,并且会主动找她寻求帮助。。

    林砚之暗自想,黄大婶要么真的是第一回拐卖,业务并不熟练。要么就是深谙此道,把大熊骗得团团转,让他心软、听话,她都不需要花费多少力气看押他,轻而易举就卖给下家。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就是炸裂的女影帝的表现,“渣子行”(职业拐犯的自称黑话)的祖师爷级别。

    钱夏气得攥紧拳:“那也不是好人,家里面再穷再困难,是当人贩子的理由吗?”

    大熊却有些茫然:“有时候想想,我真不怪她,反正我贱命一条,不把我卖了,还得连累她家里面的孩子。”

    钱夏冷哼道:“那不过是哄骗你的手段!以善诱之,罪加一等!”

    林砚之示意钱夏别激动:“这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什么歌尔?”

    “斯德哥尔摩。”

    “斯德什么?”

    “算了,你不需要懂,一个心理学术语,被害者在面临极端威胁时,会对加害者产生情感认同,并形成融洽的关系,大熊的表现有点类似这种情况。”

    “不愧是砚之,什么都懂一点呢。”钱夏化身夸夸群群主。

    大熊开始讲人贩窝点的情况,即便已经安全,说起时依旧满脸恐惧与狰狞:“小孩不听话,就饿、就打、就打断手脚,扔到街上乞讨。大点的姑娘,长得好点,就往窑子里送。不听话?打、饿、灌药,怎么狠怎么来。”

    “他们说,这行叫渣子行,是吃腥饭。女的比男的狠,会哄、会骗、会说。里面的人,要么吃人,要么被吃。”

    “他们先是让我干苦活,干不完就打,就不给饭吃。后来有个出去讨钱的孩子死了,就把我打了一顿,丢在街上顶替那个死掉的孩子。”

    “讨不到钱,会被打,钱不够数,就没饭吃,有几天我都没吃到东西,小月偷偷给我塞了点吃的,才撑了下来。”

    “小月那时候跟着窝里的女人,过得比我好一点,至少是不用挨打。管事的也不让别人打小月,说是伤了脸、破了相,卖给窑子卖不上价,所以我逃跑的时候,才想着把她带上。”

    方简兮听得浑身发颤,眼泪止不住往下掉。

    钱夏别过头,喉结滚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砚之站在原地,表面平静,内心却翻江倒海。

    他想起鲁迅先生的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没有什么比现身说法,更能证明这句话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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