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少年的烦恼  文豪1913:行走在民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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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秉雄大声道:“五比四大,我要五分之一!”

    林砚之眯着眼,嘿,还有个小冤大头可以玩:“那好那好,我把凉糕分成五份,你吃一份啊,剩下的四份给大熊和小月。”

    秉雄当场愣住,小脑袋瓜半天没转过来。

    臭小子,果然是将来学文的料,小时候分数就不是很好啊,和他弟弟理工科大佬不是一条路线。

    给你小子长点记性,省得老是逗小月玩。

    “林先生,小月伤口已经开始掉痂,估摸着很快就能够恢复。”方简兮看着阳光下的林砚之,一时有些晃神,“我想在内城预定处房子,稍后就带着大熊和小月搬过去。”

    “内城治安好,生活也方便。”林砚之咬了口水灵的土杏,酸甜汁水满口。

    方简兮有些失落,也自知打扰太久。

    如果不是林砚之说治疔过程要保密,方简兮可能早些时候就搬地方,毕竟老是让林砚之睡在外屋的硬板床上,她心里也过意不去。

    大熊闷声道:“二姐,我不走。”

    方简兮横了他一眼,就只有你不想走啊?

    “大熊,我们在这诸多叼扰,林先生不方便。”

    “我……我不用住屋子里,我在院子搭个小棚子就行,有什么事情吩咐我一声就行!”

    方简兮皱眉:“那怎么行?”

    “怎么不行?哪怕就是个小棚子,总比人贩子窝里的环境好多了。”

    林砚之还真不需要人服侍,他是红旗下长大的,习惯自己动手。

    民国有随从仆人是常态,有些老爷刷牙吃饭都需要人帮着。

    陆小曼跟徐志摩在上海租房,开销甚大,除了每月要缴将近两百块大洋的房租以外,还得给两个丫环、一个老妈子、一个厨师和一个听差开工钱,另外还得让陆小曼抽大烟、喝洋酒、开舞会、看电影……那时候徐志摩同时在三所大学教书,挣的钱还不够填补家用,更别说攒钱买房了。

    鲁迅带着母亲和原配夫人朱安在北平西城租房的时候,雇了两个老妈子,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买菜、洗衣和打扫卫生。

    北洋时代,北大、复旦、燕京等着名高校的教授们无一不雇听差,买米买菜、跑东跑西、搬运行李、打扫卫生……全让听差去干,自己却袖着手在旁边歌颂劳动。

    为啥?因为教授是上等人,自己动手就没有派头了,会被人笑话的。

    除了燕大给教授盖了职工楼以外,大多数教授都是租房住,还要雇佣佣人。宁当老爷,不当业主,是普遍的社会心态。

    可林砚之不一样。

    吃饭完全可以去二荤铺,解馋就去大饭店,实在是没必要请个厨娘。

    至于家中收拾、出门,单身汉就这么屁大点地方,基本没有什么家务,出门近的走走路,远的电车或者黄包车。

    有雇人的钱,他还不如攒着买房。

    不同的时空,同一个梦想。

    现代打工人几辈子都买不起北平二环的房子,可在民国,房价虽然不便宜,文人大多也只能租房,但和现代一比,真尼玛白菜价啊。

    1919年,鲁迅和他的弟弟周作人一起买下了西直门的一处大四合院,房价为3500块大洋,算上中介各种开销,不过4000块,此事记载于鲁迅的日记。

    西直门是什么地方?那是现代北平的二环内核局域,房价在全市整体最高,哪怕是跌了一波也得10万一平,打工人根本买不起。就四合院的面子,嘿,高管也吃不消。

    而现在,对于林砚之来说,不过几部小说的稿酬。不说单行本的版税,就说在《正宗爱国报》把黄飞鸿三部曲连载完,那一套西直门的四合院就到手了。

    看得见摸得着,才有奔头;看得见够不着,只能躺平。

    小月一瘸一拐地也来凑热闹:“林先生,我也愿意留下来。”

    “我能帮着洗洗涮涮,若是林先生有了夫人孩子,我也能帮忙服侍照顾。”

    这么小的孩子,竟先想着伺候人。

    6岁的小孩给自己洗漱,还照顾生活,以他的道德水准,不如找一把真理给自己一枪。

    玛德,不配为人。

    “不用不用!我自己一个人过得舒坦。”林砚之有些惊恐,“你们两个跟着方小姐,还自在些。”

    北洋还能撑个十几年,以方简兮的背景,跟着她不会受苦受累。

    至于北洋倒了以后怎么办,那时候大熊二十好几,小月也成年了,现在顾不了那么远。

    “林先生,我不用工资,你若是不信,我就卖给你。”小月哀求道。

    救人一命,无以为报,小月脑子里面只有些自己见识过的法子。

    这可把林砚之吓得够呛,忙说:“这都共和了,不是什么清朝的规矩,不需要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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