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四章 请漫画民工吃饭(二更)  文豪1913:行走在民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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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之要钱,屁颠屁颠地过来送钱,还是洋人银行的票据。

    “《精武英雄》现已印三万册,典藏版一千五百册,总售四万五千元。林先生版税两成,共九千元;钱先生半成,两千二百五十元。《姐姐妹妹站起来》印两万册,售两万元,林先生独得两成,四千元。”

    林砚之就写了两本书,成为万元户了?主要还是典藏版实在是太挣钱,凭借着东交民巷的彩色印刷机,可谓是如今书界的头一份,一本典藏版的纯利能够抵得上10本普通版。

    特别是去过总理夫人茶会之后,新版的更是没了货。纵使之前当了回冤大头,为了一睹光子她们穿上女汉服的图片,不少人还愿意再买上一本,双向奔赴了属于是。

    如此的版税分成,一半靠市场,一半靠手腕,换个人都不可能安安稳稳拿下来。

    陆净熙软弱了些,林砚之看到情况有变,当机立断帮助他拿下报社和书局,否则财帛动人心,陆家掌握着印刷发行和销售渠道,想要克扣林砚之的分成易如反掌。

    民国初期最经典的版税案件,还就是鸳鸯蝴蝶牌的开山之作,《玉梨魂》。

    徐枕亚在《民权报》编辑部任职,每天只写八九百字,案头有时置酒一壶、

    干果两色,徐边写边唱。因为算是在职期间创作,报纸上刊登《玉梨魂》是没稿费的,后民权出版部推出单行本,负责人陈鸳春、马志千只给了徐枕亚100本样书。也就是说,《玉梨魂》短短一两年卖了好几万册甚至10万册,徐枕亚就只拿了点工资。

    一怒之下,徐枕亚将陈、马告上法庭。没想到《民权报》原社长周浩又插了进来,称《玉梨魂》属职务创作,版权应归报社所有。周浩已将《玉梨魂》的出版权卖给泰华书局,以抵《民权报》债务。

    徐枕亚反驳说,自己当初“系编辑新闻,初不担任小说,《玉梨魂》登载该报,纯属义务,未尝卖与该报”。

    最终,法院将版权判归徐枕亚,但盗版遍地,徐无可奈何。

    正因深知版权之弊,林砚之早前便以手腕震慑陆家书局,借着经济学的力量反而还拿到了股份。

    陆净熙是春风满面,走出一个虎虎生威,可是在林砚之面前,确实毕恭毕敬,极其殷勤。

    “林先生,分红还得等到年关,若是你钱不够用,我可以拆借给你。”

    “够用了。”林砚之拿下票据,却见钱夏一脸的呆样。

    “德潜?”林砚之晃了晃手。

    钱夏一个激灵:“嘿!我发财啦!”

    钱夏祖辈为官,兄长亦在仕途,可他上有老母、下有妻儿,自己在浙江又任闲职,不善经营,手头一向拮据,否则也不至于租住在此。

    就怕钱夏跟老赵的小品《中奖了》里一样,“嘎”一下抽过去了,林砚之赶紧过去付扶一把。

    林砚之还寻思要不要找一本母猪的产后护理,见钱夏表情怪异,又重复一遍:“砚之,我发财了。

    得,这不是老范中奖了,这是范进中举了。

    “秉雄,赶紧出来,你爹魔怔了,快撒一泡童子尿喂给他喝!”林砚之喊道。

    秉雄屁颠屁颠跑出来,一见他爹瞪着眼看自己,纠结片刻,果断扭头去后院尿了一泡大的活泥巴玩。

    “没事没事,不至于,一下见那么多钱把自己吓到了。”钱夏拍拍自己肉嘟嘟的脸颊,“画个图,就这么多钱?跟做梦一样。”

    “你想太多了,漫画还没画完呢,这钱算是预支的。”林砚之不忘给这头懒驴抽下鞭子。

    “知道嘿嘿知道。”

    君子守信,表面上单行本插画和漫画是两件事,可谁让当初钱夏自己不当回事,就稀里糊涂地应了下来。

    陆净熙笑道:“钱先生,这只是第一批,精武英雄若是再版,版税还是会再给的。”

    眼瞅钱夏又要抽巴,林砚之赶紧转移话题。

    “漫画印刷的准备如何了?”

    谈到正事,陆净熙收敛了笑容:“北平这边画报有,没有专门印漫画的,我多方连络,才从魔都请来一位师傅。按彩色石印封面、黑白铅印内页的要求,还需进口洋机,设备已在运输途中。”

    北平常见的还是单页黑白的讽刺画,主要是通过夸张、抽象表达一个主题,类似于时局图,或者是讽刺某个现象,更多的是宣传,而不是讲故事。这方面的技术和人才,还真只能从魔都引进,那边的漫画和画本发展了多年,为了赶时间,陆净熙直接高价把人聘请过来,还打包了一套二手设备。

    实在是他对林砚之已经到了迷信的地步,说往东绝不往西。

    北平确实没有漫画书这玩意,可在林砚之之前也没有什么火爆的白话文武侠小说啊。况且《精武英雄》已经证明了市场,就算是书迷买来收藏,陆净熙觉着也能卖出去几千套,怎么着都不会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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