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章 夜莺的信,猎犬的肉  民国谍影:暗香玫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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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口。

    手背上,他碰过的那块皮还有点凉。

    他的手指是凉的,凉的不正常。

    常年握枪的人,指尖的温度比一般人低。特别是食指和中指,那是扣扳机的手指。

    林晚闭了一下眼,把手背到身后,用指甲在墙上无声的刮了一下。

    刚才那一下,陆峥不是在试探。

    他是在确认。

    确认她今天的手碰没碰过枪,沾没沾过火药味,是不是在半夜出过门。

    这个人。

    林晚抱好档案,迈着碎步走进了总务科。

    她坐在角落的位子上,拿起钢笔,一笔一画的抄文件。

    她的字写的很慢,手指很稳。

    脑子里,已经在等一样东西了。

    \*\*\*

    晚上八点。

    阿翠来了。

    这次她没走后门,从弄堂正门进来的。怀里抱着一堆脏衣服,嘴里嚷嚷着:“林文书,上回那件白衬衫领子上的墨渍没洗掉,我重洗了一遍,你看看!”

    邻居们都听见了。阿翠嗓门大,整条弄堂都知道她是洗衣铺的姑娘。

    一进阁楼,门关上,阿翠的脸就变了。

    她从脏衣服里翻出一件旧围裙,围裙的内兜里缝着张处方笺。

    林晚接了过来。

    处方笺正面还是老样子,写着药方。

    她翻到背面,用棉签蘸了药水在上面涂。

    字迹慢慢浮了出来。

    是沈敬之的笔迹。

    只有四个字。

    喂饱他,养。

    林晚盯着这四个字,看了足足五秒。

    阿翠站在旁边,绞着辫子梢,大气都不敢出。

    林晚把处方笺凑到油灯上。纸角卷了起来,火苗吞掉了那四个字。

    灰烬掉进搪瓷盆里。

    她把棉签折断,也扔了进去。

    然后她抬起头,看着阿翠。

    她的声音很轻,像在说给自己听。

    “我明白了。”

    阿翠走后,林晚一个人坐在黑暗里。

    弄堂安静了,远处有狗在叫。

    喂饱他,养。

    沈敬之的意思很明白。

    不要急着把陆峥推开。反过来,要把“夜莺”这条线喂的再肥一点,让军统相信夜莺的价值,让陆峥花更多的时间去顾着这条线。这样,他就没那么多工夫来查“青瓷”。

    养。

    沈敬之的意思,是要把陆峥这头盯着自己的猎犬,慢慢喂熟,养起来。

    林晚低头,手指摸到桌上那块碎花布。

    白底蓝花,阿翠上次送的。

    她把布头叠好,压在钢笔底下。

    然后她闭上眼。

    脑子里全是陆峥那根手指。凉的,硬的,指腹上还有层薄茧。

    那根手指擦过她手背的时候,她差一点——只差一点——就想把它折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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