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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只要能將表書先送入公府,告其帜妫钩⑾葦鄤ⅰ⑻斩人之罪……但此事需儘快,州府表章恐現在已經發往了雒陽,若是州郡表奏不一,那朝堂怕是又要論很久……需得先截了劉備的表奏。”
“帜妗唬荒茉A其帜妫恍柩云淇v兵行兇殘害士族即可。而且,我等也要上表稱青州黃巾已定,既表劉備平定青州之功,也表劉備殘暴不仁之罪……如此才能讓朝中將其快速去職。”
孔贊轉頭:“秦府君且與我同書表章,我這便讓奏曹史快馬入京……”
孔讚的做法確實很高明。
表劉備平定黃巾之功,這是兵事功勞。
同時,這也是表示青州已經安定,做官挺安全的,有心擔任青州刺史計程車人,或是有心讓門下控制青州的朝中大佬便都會立刻去咦鳌?
而兵事功勞無法抵消政務責任。
舉告劉備在平定青州的過程中縱兵行兇,且殘殺士族掠其錢糧田宅,這其實是事實,沒有誣告。
這種說法,會使得朝堂第一時間認為劉備屬於“擅長打仗卻不適合治理地方”的武將。
而且,由於沒有誣告,所說皆是事實,即便舉告劉備也是先認可了劉備的功勞,這就顯得非常有可信度,還能表現出孔贊和秦週二人的‘剛正’。
再說,孔子後代和八廚之一聯名上表,說服力便更高了。
事實上,在任何一個不知內情的人看來,孔讚的做法都是絕對正確的,即便朝廷真的派人查清此事,那也全都是事實。
雖然在青徐活人數十萬,但劉備和陶謙的行為,在士人們看來確實屬於殘暴不仁。
就連賈詡以工代賑,役使十餘萬饑民修河道,在這年頭也屬於殘暴行為——這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秦始皇的工程。
只要不提以工代賑,只提及役使十餘萬饑民頂著氾濫的黃河整修河道,那就是妥妥的暴行。
再想想歷代對於始皇帝的印象,是不是也是認可其一統天下之功,但也認為其殘暴不仁?
筆桿子在士族手裡。
而且,他們最擅長說的,便是真實的謊言。
……
東萊郡的奏曹史名叫太史慈,字子義,黃縣本地人士,時年二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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