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2章 好好的民事,怎么扯上刑事了!  我!劣迹艺人!开局为贫困生申冤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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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视频为被告苏婉与第三者的亲密视频,已经做声音与马赛克处理。”

    “在此需要事先说明,案涉亲密视频并非我方非法偷拍、窃听取证,主动发送行为全部由原告苏婉的出轨对象完成!”

    “视频发送时间,恰好是双方婚姻矛盾激化之初。”

    “原告苏婉全程知情、配合第三者拍摄私密影像,属于婚姻重大过错方,原告诉状中所称长期遭受丈夫经济霸凌、无过错弱势一方的陈述完全虚假,构成当庭虚假陈述!”

    视频开始播放。

    里面的声音、人像都已经用马赛克遮挡。

    可里面的行为动作,还是能让人一眼看出,他们究竟在做什么。

    江晨语速一顿,清晰罗列对应法律条文。

    “以上事实,有完整法条支撑!”

    “第一,《华夏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全程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全部案件事实,不得刻意隐瞒、虚构案情。”

    “原告苏婉当庭虚构的事实,刻意掩盖婚内出轨、伙同第三者以私密视频敲诈我方当事人的核心经过,属于法定虚假陈述!”

    “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法院审理,法庭可对其罚款、拘留;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苏婉脸色一白,看向一旁的周岩。

    眼神里满是求助!

    这下可倒好,非但没有胜诉,反而还被江晨抓住了小辫子!

    周岩这官司是怎么打的!

    可还不等他们停歇,江晨便继续说道。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者主动发送私密视频,要挟我方支付一千万巨款!”

    “苏婉全程知情、配合拍摄、默许胁迫行为,二人构成敲诈勒索共同犯罪!”

    “本案本质是刑事案件,民事起诉只是二人敲诈未遂后的施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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