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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的。
脚步声从门外传来。方芸走进来,身后跟着一个女人。女人二十多岁,长发,化着妆——在末世里化妆的人不多。她穿着一条红色的裙子,裙子很短,在夜风里瑟瑟发抖。方芸把女人推进仓库,转身走了。
女人站在仓库中间,看着叶峰。她的眼神里有怕,但不是那种“怕死”的怕,是那种“不知道会怎么被对待”的怕。
“我……我叫小玉。谢哥让我来的。”
叶峰看着她。他知道这是什么,这是谢讯拴他的另一根绳子。用晶核拴,用粮拴,用生意拴,再用女人拴。拴一道不够,拴两道。两道不够,拴三道。拴到他跑不掉为止。
他需要晶核,需要粮,需要生意。他不能拒绝。他站起来,走到女人面前。“多大了?”
“二十四。”
“末世前干什么的?”
女人犹豫了一下。
“陪酒。”
叶峰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手指冰凉,在发抖。他拉着她走进了隔出来的小房间。
仓库外面,郑锋坐在墙根底下。他听着雨声、风声、仓库里传来的细微声响。他没有在笔记本上写字。他只是坐着,等雨停。林小雨从旁边的棚子里走出来,端着一碗粥。
“郑叔,喝粥。”
郑锋接过粥碗,喝了一口。粥是稀的,米少水多,比在江城的时候更稀了。凌云盟的粮不多了,明天卖了人,才有钱买粮。用卖人的钱买粮,用买来的粮养活凌云盟。郑锋把碗还给林小雨,站起来,走远了。林小雨端着空碗,站在雨里,看着郑锋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
她不知道凌云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只知道,跟着叶哥,能活着。但活着和活着不一样。在江城的时候,活着是喝粥、训练、守夜、等明天。在宜城,活着是住垃圾场、给狮王团当狗、替谢讯卖人。她还是端着粥碗,还是煮粥、端粥、洗碗、铺床。她什么都没变,但凌云盟变了,叶峰变了。
林小雨转身走回棚子里,把碗放下,坐在铺位上。赵德柱靠在墙上,假肢放在旁边,闭着眼睛,没睡着。王德胜抱着断手,伤口结痂了,但还在痒。
“小雨。”赵德柱的声音很轻。
“嗯。”
“你说,叶哥还认得自己吗?”
林小雨没有回答。她躺下来,把被子拉到下巴。雨还在下,棚顶漏雨,水滴落在盆子里,嗒、嗒、嗒。像时钟,像心跳,像倒计时。她闭上眼睛。
第二天早上,叶峰从隔间里出来的时候,眼睛下面有青黑色。他走到郑锋旁边,从布袋里拿出几枚晶核。“去买粮。够吃一周的。再去买几把枪,猎枪就行,能打响的。”
郑锋接过晶核,没有说话。他看了一眼叶峰脖子上的红印,转过了头。叶峰蹲在垃圾堆旁边,看着初升的太阳。太阳从垃圾场东边的废墟后面升起来,照着满地的碎玻璃和烂铁皮。
他低下头,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一阶晶核,攥在手心里。他开口了,声音很小,小到只有自己能听到。
“我这是……为了凌云盟。”
为了凌云盟。他骗自己。贩奴是为了赚资源,给谢讯当狗是为了活命,玩女人是为了——他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但他需要这个理由。没有这个理由,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是凌云盟的盟主?是谢讯的黑手套?是卖人的贩子?是垃圾场里的野狗?
叶峰站起来,把晶核装进口袋。
“走——去狮王团。提人,去奴隶市场。”
郑锋站起来。周泰和方芸跟上来了。林小雨从棚子里出来,端着一锅粥,还没煮好的粥。她看着叶峰带着人往外走,背影在晨光里拉得很长。
她低下头,继续煮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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