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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茶壶里的那种——掰了半颗碾碎,和着温水吞了下去。药效发作得很快,不到半盏茶的工夫,左脚从脚踝往下就失去了大半知觉。她伸手按了按化脓的小趾头,感觉钝钝的,像是隔了一层棉被在按别人的脚。
她深吸一口气,左手按住脚背固定,右手捏起柳叶刀,刀尖对准了嵌甲和甲床的交界处。油灯的火苗在她手边晃了一下,她的影子在墙上晃了一下,整个屋子安静得只剩下白孝文的鼾声和她自己平稳的呼吸声。
刀尖划下去的那一刻,她看见了血。
那是一种奇异的、不真实的钝感。她知道自己被割开了,但麻药把疼痛挡在了意识的外围,像是隔着一堵墙听隔壁有人哭。她的手很稳——上辈子在黑娃的破窑里杀过鸡,在郭举人家杀过鱼,这辈子在炼丹炉前处理过无数次药材,她的手从来不抖。柳叶刀沿着甲沟的弧度精准地切下去,分开化脓的腐肉,露出嵌进肉里的指甲根部。她用镊子夹住指甲的边缘,轻轻一提,一整片弯曲变形的指甲连带着被脓血泡烂的死皮被完整地拔了出来。
脓血涌出来的那一刻,气味难闻得让她皱了皱眉。暗黄色的脓液混着暗红色的血,顺着她的脚趾缝淌到凳子上,滴在地上。她用纱布蘸着烧酒把伤口里里外外清了三遍,每一次擦拭都带下来更多坏死组织,创口从一个小洞被清理成了一个米粒大小的干净凹陷。她用镊子的尖端小心翼翼地探查创口深度,确认没有残余的指甲碎片和脓腔之后,才把伤口用纱布包扎好。
然后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这双脚。
纱布包裹着左脚小趾,像一个小小的茧。而这只茧所依附的那只脚,是一只被摧残了十一年的脚——脚背高高弓起,脚趾全部向内弯曲折叠,脚后跟窄得像锥子,整个脚的形状不是平的,而是一个扭曲的拱形。这不是走路用的脚,这是裹脚布裹出来的“三寸金莲”,是男人眼里好看的东西,是女人身上最深的烙印。
田小娥盯着自己的脚看了很久,油灯的光在脚背上投下暖黄色的光斑,把那一道道被布条勒出的陈年疤痕照得清清楚楚。
她忽然做了一个决定。
光处理一个发炎的小趾头算什么?这双脚已经被裹了十一年,再拖下去只会越来越畸形,越来越疼,早晚有一天她会被这双脚拖死在逃命的路上。
她脑子里装着《医道丹方》里所有的正骨术和经脉理论,手里有系统出品的工具和药材,她完全可以做一件这个时代的女人想都不敢想的事。
放脚。
“放脚”这两个字,在光绪年间就已经被朝廷明文提倡过,康有为上书、梁启超写文章、各地成立“天足会”,闹得沸沸扬扬。可那是城里的事,是官家小姐和洋学生的事,跟白鹿原没有半点关系。
在白鹿原上,裹脚仍然是天经地义的规矩,女子不裹脚就是伤风败俗,就是嫁不出去,就是丢祖宗的脸。
上辈子田小娥也裹了一辈子小脚,走起路来一摇三晃,像一棵被风吹歪的芦苇。男人们说那样好看,女人们说那样体面,没有人觉得那是一种残疾。
可她管不了那么多了。
她不是上辈子那个逆来顺受的田小娥了。
她知道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知道裹脚就是人为制造的骨骼畸形,知道如果再不矫正,脚弓会继续塌陷,脚趾会继续内卷,骨骼会彻底定型成一辈子无法逆转的形状。她已经重活了一次,她还要走很长的路——要走出白鹿原,走出陕西,走到战火烧不到的地方去。她不能拖着一双废脚去走那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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