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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敬穿着一件半新的青衫, 面料普通但看起来干净整洁,一副斯文读书人的模样。他来方家已有月余,说是进京赶考路过此地,本不愿叨扰表姑父一家,无奈盘缠用尽,愿教方家小儿读书抵作食宿。
“潘哥哥,再等会儿嘛。”方子齐撇撇嘴撒娇。
潘敬走过来蹲下身, 摸摸他的头:“听话,练完字就带你去街上买糖人。”
方子齐眼睛一亮,立刻爬起来拍拍手:“真的?”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潘敬笑道, 眼底却闪过一丝隐晦的冷光。
方家大宅坐落在望江镇东头,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宅院。家主方鸿是生意人,有好几家铺子, 他为人厚道, 乐善好施, 镇上有口皆碑。妻子早逝,留下一女一子——十六岁的方琳琅和七岁的方子齐。方琳琅生得清秀端庄,已与镇上另一富户刘家订下婚约, 只等明年出嫁。
潘敬牵着方子齐的手往书房走,经过后院时,瞥见方琳琅正在晾晒衣物。少女身段初成,弯腰时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
“潘表哥。”方琳琅察觉身后目光,直起身子,脸上微红。
潘敬慌忙移开视线,作揖道:“表妹安好。”
方琳琅点点头,抱起木盆匆匆离开。她总觉得这位远方表哥看她的目光叫人不太舒服,却又说不出口——人家毕竟是读书人,举止斯文有礼,许是自己多心了。
书房里,潘敬铺开宣纸,磨好墨,手把手教方子齐写字。
“手腕要稳,对,就这样。”潘敬站在方子齐身后,握着他的小手,一笔一画写下“仁”“义”二字。
方子齐扭了扭身子:“潘哥哥,你说读书真的有用吗?爹爹说做生意才实在。”
潘敬手上的力道不由得重了一分,面上仍挂着笑:“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你爹爹虽是商人,却也敬重读书人,不然怎会收留我?”
他微眯了眯眼,轻声道:“不过啊,你爹爹心里,其实还是看不起穷书生的。你看他对我客气,不过是做给外人看罢了。”
方子齐眨眨眼:“不会的,爹爹对人可好了。”
“你还小,不懂。”潘敬松开手,走到窗边,声音里透出一丝怨怼,“这世上的人啊,大多表面一套背地一套。你爹爹嘴上说敬重读书人,可我那日分明听见他对账房先生说:‘潘敬那孩子,心气高却无真才实学,怕是考不中的。’”
方子齐呆愣住了,手里的毛笔滴下墨点,在宣纸上晕开一团黑。
潘敬转过身,脸上已换上温和的神情:“这些话你听过便罢,莫要告诉你爹爹,免得他怪我多嘴。来,咱们继续练字。”
傍晚时分,方鸿从铺子回来,见潘敬正耐心教儿子背书,满意地点点头。
“潘侄儿辛苦了。”方鸿五十出头,身材微胖,脸上常带着和善的笑容,“子齐顽皮,劳你费心了。”
潘敬起身行礼:“姑父说的哪里话,承蒙收留,教导子齐是应该的。”
饭桌上,四口人围坐。方鸿特意让厨房做了红烧肉,不停给潘敬夹菜:“多吃些,读书费神。”
潘敬连声道谢,谦恭有礼。方琳琅默默吃饭,偶尔抬眼,正撞上潘敬投来的目光,慌忙低下头。
“琳琅,你刘家伯母前日送来几匹新料子,说是给你做嫁衣用的。”方鸿笑道,“你有空去瞧瞧。”
方琳琅脸更红了:“爹……”
潘敬握筷子的手紧了紧,脸上笑容不变:“表妹好福气,刘家少爷一表人才,与表妹正是天作之合。”
方鸿哈哈大笑,没注意到潘敬眼中一闪而过的阴郁。
夜深人静,潘敬坐在厢房窗前,盯着手中一本旧诗集。这是他三年前赴考时所用,扉页上写着“潘敬”二字,笔力遒劲。
但这不是他的名字。
真正的潘敬是他的同窗,早在半年前就病死在进京路上。而他——赵元,一个连续三次落第的秀才,偶然得知潘敬有个远房表亲方家颇为富裕,便起了歹念。他本就与潘敬有几分相似,又刻意模仿其笔迹言行,竟真让他蒙混过关。
“方鸿……”赵元低声念着这个名字,眼中恨意翻涌。
三年前,他曾来望江镇访友,路过方家布庄时想买块料子做新衫。那时方鸿正与几位富商谈笑风生,见他穿着寒酸,只让伙计招呼,自己连眼皮都没抬。
“不过是个满身铜臭的商贾,也敢看不起读书人!”赵元咬牙切齿。
还有方琳琅,那般清丽脱俗的女子,本就不该嫁给粗鄙商人之子。她每次看自己时那躲闪的目光,分明是故作矜持,实则暗送秋波。这种女子他见得多了,表面贞洁,内里不知怎样……
至于方子齐,更是个被宠坏的小崽子,整日只知道玩闹,哪里懂得寒窗苦读的艰辛?方鸿却把这小子当个宝,将来整个方家的家产,怕是都要落到他手里。
“你们都对不起我。”赵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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