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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是刚刚跟方立函聊了几句,又去请来在办公室的谭正。
谭正过来时,扭着西服的扣子,毕恭毕敬地说:“方总怎么亲自大驾光临?”
方立函收回看向窗外的视线。
他淡声说:“正好今天有点时间。”
谭正说:“要不去办公室坐一下?”
“一会儿还有事,谭总有什么想法尽快谈吧。”
方立函的眼神温和有礼,神色淡然持重,虽然谈话过程中,面上也会露出一些社交性的笑意,但见到大他十几岁的谭正过来,他都没起身迎一下。
拽死了。
当然了,他也不需要动,所有人围着他转就行。
他从容不迫地坐在那儿,就有统筹全局、把控全场的能力。
简书颐试想过,他们会不会在这座城市偶遇。
想象里的他,大概已经西装革履,位高权重,穿着红底皮鞋,用一脚能踩死所有人的气势俯视她,遇到让他恨透的女人岂能善罢甘休,立刻发布全城通缉令,势必要找到她报仇雪恨!
意料之外,他没有。
他在她的眼里仍然是十几岁的样子,还有很明显的少年仪态与筋骨。
此刻再去揣摩他目中无人的姿态,不全然是出于不食人间烟火的自大,她还看到一种很明显的空。
认识一个人,不管他今后多么成熟、像大人,可能在心底里,永远记得见他第一面的样子吧。
简书颐见过他穿校服,所以看到的他,总在青春的光影中。
不知道别人眼里的他是什么样。
正浮想联翩到这儿,简书颐一回过头,甲乙丙丁又热闹起来了。
“看到了,巨帅,顶帅,我上学都没碰到过这种级别的帅哥,主要是气质你懂吗。”
“想不到这么年轻,他进来我还以为实习生呢,但给人感觉还是蛮成熟的。”
“这种看起来淡淡的人手腕最厉害了,杀人不见血的。”
“杀谁啊,杀你吗?”
简书颐隔绝掉这些议论声,回办公室前,最后看了一眼方立函。
人还是那个人,但又一切都变了。
记忆里,他是方立函,是完美男神,是大帅哥。
在这里,他叫盛杨的二少爷。
……
简书颐准备下去吃饭的时候,经过茶水间时,这儿已经没有人了。
陶菲挽着她的胳膊,走向电梯口,冷不丁说:“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方总好拽啊,谈合同都不穿西装。”
简书颐深有同感:“早就觉得了。”
陶菲忽略了她这个“早就”,又喃喃自语说:“可能这就是天生气场吧,谭总这样的才需要三件套装派头。”
简书颐淡淡:“谭总在后面。”
陶菲立刻吓得大气不敢出。
过了会儿,她谨慎地回头。
身后无人。
陶菲松下一口气,并且面如死灰地看向简书颐。
简书颐面上带着恶作剧得逞的笑,走进了电梯。
电梯门即将合上的一瞬,被男人修长的指骨撑紧,门又慢悠悠地重新打开。
方立函跨了两步,走进来。
他把鸭舌帽戴上了,很冷酷。
陶菲又吸起一口气:“方总好。”
方立函显然不在乎她是谁,但也看了一眼陶菲,点了下头。
简书颐的表情还算淡定,她往后退了一步,给他留出空间。
她也想打声招呼,但方立函根本没给她眼神,十足高傲的姿态,让她把窜到嘴边的寒暄又咽了回去。
他完全没有看简书颐。
或许刚才在公司,他已经捕捉到了她的存在,毕竟目不斜视地装瞎也是需要本事的。
这比通缉她还可怕。
视而不见就是最尖锐的机锋。
电梯门合上,方立函站立的位置稍微靠前一些,他稍稍低头,双手插进裤兜,站姿松弛,下半张脸隐进了冲锋衣夹克的拉链里。
高大的男人一进来,空间都逼仄了。
他携来一股清幽的香气,很高级,像冷调的茶香。
看他没有跟她打招呼的意思,简书颐便放弃了说话的意图,也淡定地望着镜面里的自己。
她穿了一件驼色的风衣,腰带束紧腰身,手插兜里,眼见衣襟不知什么时候被风打歪斜,简书颐对着镜子,从容地整了整衣领。
她从前的头发不会留得很长,因为时刻要绑起来准备学习,这几年迷恋长发,蓬松的黑色发梢漫过了肩胛骨,披散在身后,常常被人惊喜地问,哪里做的法式慵懒卷,简书颐说没做过,也不懂什么叫法式慵懒,她的头发是天生的,这几年有了打扮自己的能力,加上后天护理,要把头发养得漂亮茂盛,才会不让人一眼看出自己的职业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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