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0章 蜜渍舌头15 有一种叫藓  蔓杀[刑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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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特性,改善血液循环,缓解面部僵硬紧张的状况。可以说,桑曼文这样的身份,是有办法获取到草乌头和草乌头提取物的。”

    既行迹鬼祟,又最容易接触毒物。

    桑曼文很可能就是盗取草乌头,毒死詹远的那个凶手。

    “但是,这不太对吧?这个女的跟詹远不仅不是熟人,连交集都没有啊。她怎么会莫名其妙要杀詹远,还特地用了两种杀人手法呢?”唐灿理了一遍因果逻辑,忍不住发出质疑。

    据凶手对死者詹远的了解程度,绝对不像是随机杀人。

    那她杀人,总得有个动机呀。

    不搞清楚这中间的关窍,证据链不可能完善。

    跟死者詹远有新仇旧怨的,没有作案时间,有作案时间的可疑对象,又没有作案动机,这算是怎么一回事?

    雇凶杀人?可被怀疑是凶手的桑曼文,经济状况明明不差。

    花彻不由得皱了皱眉。

    见此,一直没有参与到他们讨论中的楚青,放下了手中的书:

    “我在书里看到,兰科石豆兰属里有一种很有意思的植物,名叫藓叶卷瓣兰。这种兰花开花时,是好几朵花同时绽放,按照像花瓣一样的伞形花序排列起来。这样的排列,能够让原本较小的花朵组合成一朵大花的模样,以此迷惑昆虫,来增加远距离上对昆虫的吸引力……”

    既然多朵花能够伪装成一朵花,那么,多人作案是不是能伪装成一人作案?

    “我也想过这种可能。”

    花彻道:“既然刘迎阳可以通过模仿,制造出在特征上极其相似的现场,迷惑我们。那么,只要提前商量好,其他人肯定也可以。”

    说完,花彻瞟了一眼楚青端在手头的书。那本书别说跟兰科石豆兰属扯上关系了,跟植物都八竿子打不着边,纯属被楚青拿来作为提供侦查思路的借口。

    提供思路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花彻挑眉。

    忒不坦荡。

    但花彻没有揭穿。

    与之相反,她借着这个启发思索了下去。发现这条思路确实可行。

    当前,刑侦人员判断是否为同一人作案,主要运用的是同异辨析律——即依靠比对凶手作案手法、现场特征和痕迹,寻找共同之处。如果差异点几乎没有,就能认定是同一人作案。

    由不同人假扮同一个凶手,分别作案,就能保证每个人至少在一个案发时间里,能够得到相当充足的不在场证明。

    从而,使每个假扮者都有办法撇清嫌疑。

    逃脱法网。

    花彻眸光微沉。这个伎俩,实在称得上高明。

    回到詹远案里,同样能看出凶手为了引导警方将多人作案误认成同一人作案,所作出的努力。

    首先,是最有可能暴露凶手个人特征的现场痕迹。詹远案里的现场痕迹,被清理得异常干净,十不存一。然而,被塞进尸体内部的纸条,却有故意强调行凶惯技之嫌。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很可能是逼迫刑警更多地依靠后者作出判断。

    至于其他证据,也未必靠得住……

    这样的怀疑一旦产生,花彻便不得不重新审视起当时获得的物证。

    在詹远案里所有物证之中,起到最关键的是一个红酒瓶塞。

    曾经,花彻将这个红酒贴片塞,视为意料之外的收获,并进而作出凶手平日有饮酒习惯的推断。可当此时此刻重新回想,这个之前被她视若珍宝的红酒瓶塞,却逐渐变得可疑起来。

    凶手那么谨慎的一个人,连现场边边角角的痕迹都能够细心地处理干净,她有可能犯下拿错瓶塞这样的错误吗?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那个带着红酒渍的瓶塞,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有意留在现场,用来误导警方的障眼法?

    花彻开口叫来涂知芝:“小兔子。”

    涂知芝:“嗯?”

    花彻:“庞桢喝酒吗?”

    “基本不喝。”涂知芝的记性相当不错,不用怎么翻资料,都能对之前查过的庞桢的信息倒背如流,“庞桢的酒量本来就很差,那次被灌醉后又出了那种事。再往后,哪怕餐桌上别人劝酒,她也说什么都不喝了。”

    莫非凶手是想通过红酒瓶塞误导,排除不喝酒的人的嫌疑?如果这样,詹远案的凶手故意选择更难获取的乌头,会不会也是为了撇开庞桢的嫌疑?

    花彻的眉头压得更低了。她示意涂知芝,把庞桢的资料再拿出来看看。

    “和桑曼文合作想杀詹远的人,会是庞桢吗?”涂知芝问。

    花彻摇头:“还不能确定。”

    只能说,庞桢确实是嫌疑最大的那一个。

    可再怎么说,交换作案指的既然是两个人互相杀死对方想杀的人,他们就至少得把这两个人分别找出来,才能落实这一猜测。

    但截止目前,凶手只作案过一次,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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