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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媳妇儿,陈秉不免感春悲秋,总觉得自己的时光在某一刻暂停,他的情绪心情,无波无澜,身上总是充斥着一种淡淡的死感。
除非是陪伴老婆孩子,大多数应对公务的情况下,陈秉都像个人机,自动回复,依照固定的程序运行,他像个高级ai。
很少有事物能牵动他的情绪,除了姜漓和两个孩子,他对万事万物都不甚关心。
“一成不变?夫君,你难道没发现——你变糙了!”姜漓把头埋进自家男人怀里,跟掩耳盗铃似的,恨不得把自己藏起来,却只能勉强遮住面部。
“以前你可不是现在这样的,你说品茶要慢慢品,要先闻香,再观色,后品茗,喝一盏茶要喝一炷香的功夫,前天我给自己泡的大叶粗茶,泡完了之后,我嫌太糙了,喝不下去,结果你端起来就往嘴里灌,喝完了之后,还夸‘好茶好茶’,我在旁边下巴都惊掉了……”姜漓早就是个小精致的美夫郎,当年竹露茶壶牛饮什么的,被他忘得一干二净,哪怕想起来,也觉得是个笑话。
他也学会了品茶,饮茶习惯越来越雅致,茶道手艺亦是逐渐高深,称的上茶道高手,平日里只要有他在,陈秉所喝的茶,全是他亲手泡的。
姜漓前天正想回忆过去,弄来了马场伙计喝的茶末子,给自己来一碗大叶粗茶,全被自家老攻牛饮了。
“还有穿衣服,你以前总是把衣服穿得一丝不苟,从不马虎,之前你出门前把官袍穿反了,前后襟都倒了过来,我让你脱下重新穿,你说‘算了,反正有外袍挡着’,你就这么穿着反衣服出门了!”
“以前你靴子上沾了泥会立刻擦掉,现在你靴子上泥干了掉渣都不在意。”
……
留心说着这些细节,姜漓备感心虚,觉得是自己把雅致讲究的老攻给嚯嚯了。
自打成婚后,或者说是进京赶考后,姜漓彻底承包了陈秉的日常穿衣饮茶文房四宝,帮忙研墨,清洗毛笔……糙糙的姜漓时常会偷个懒,一支上好的湖笔,因为姜漓搁在那懒得洗,以至于墨干了,毛都炸开了,后来陈秉倒也没嫌弃,淡定把毛捋顺了,该怎么用还是怎么用,全然不责怪他暴殄天物。
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陈秉极少会因为这些物质上的小事责备他,姜漓自己心里倒是过不去了,背地里下了苦功,把自家夫君的书房打理的井井有条。
“……是、是吗?”陈秉摸了摸鼻子,咳嗽了一声,他发现姜漓说的,竟然都是事实。
就不说这些,曾经下雨天,他极有闲情坐在窗前听雨赏竹,后来下雨天最大的爱好是骚扰赖床睡懒觉的夫郎。
“总之,夫君你是我见过世界上脾气最好的文人书生。”
他抱着陈秉的腰肢,脸蹭着他的胸膛使劲儿拱了拱,这才把一张俏生生的瓜子脸暴露在晚霞之中,狭长的丹凤眼,挺直的鼻梁,薄而红的嘴唇,他的五官无处不透露出一种精致,像是画匠用最灵巧的笔描绘出来的。
姜漓脸上最钝的那一笔,则是眉心浑圆硕大的那颗朱砂痣,红艳似火,在晚霞中又好似入了海的落日,璀璨发光,让他脸上那些精致的线条全都跟着发光。
他的瞳仁里倒映出陈秉的面容。
面对着这张脸,陈秉心道自己怎么可能对他动怒,或许那书里描写的对,他就是贪恋美色。
而这个大美人的眼里全是他。
“我在你身上一事无成。”陈秉捏捏他的俏脸,回忆起曾经的“宁教我鸡天下人,不可教天下人鸡我”,而他鸡老婆,却从来没有成功过。
姜漓总有自己清奇的想法。
“宝贝,你说说你要不要搞事业?夫君教你搞事业。”说出这句话的陈秉,仿佛屡战屡败的灰太狼,仍然不死心。
“我一直都在搞事业呀。”
陈秉:“你天天守着夫君,算什么搞事业。”
姜漓才是那个最昏庸无度的商业霸主,天生是个做生意的好材料,却直把心思放在他身上,为了陈秉耽误公事,早就是他的家常便饭。
“我这一生奋斗的事业,就是让夫君一直爱我。”
陈秉:“糟了糟了,养出个傻乎乎的恋爱脑,漓哥哥你难道不知道一句话,爱情虚无缥缈,看不见摸不着,唯有钱才是能握在手上的东西。”
“有了钱,没有你,那么一切都没有意义。”姜漓笑着摇摇头,一脸痴迷地看着他,“和夫君在一起每一天,胜过万两黄金。”
陈秉心头一软,没有人能拒绝情话,他也一样,该死的姜漓越来越会说情话了,都是那些话本子教出来的,还他一个嘴笨的老婆。
为了防止老婆继续发动“恋爱脑”言语攻击,陈秉只能低下头,咬住他的唇瓣,身体力行的堵住他的嘴。
*
被擢升为千户的韩勇,曾经是云中的一个火头兵,专门烧大灶,也经常被点去给军官做饭,他的身材矮壮,其貌不扬,从外表上看,是个再寻常不过的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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