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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逃命的折磨来得持久而缓慢。
于她而言,生不如死。
她蔫蔫得看着这马奴坐下后先是取火,后又翻出些干粮饼递给她。
“这饼太硬了,我不想吃,我想吃软的。”
在被这饼折磨数日后,明宜终于开始悄悄得寸进尺。
这段时日,她对这马奴的了解也更多了些,发现其实这人只是看着吓人,实际上也没那么可怕,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他似乎也不会对她怎么样。
魏九不理她。
明宜也不气馁:“那我要吃果子。”
她不认识什么果子有毒,什么没毒的,但这马奴认识,路上也摘了不少,也不知这附近还有没有那种果子,酸酸甜甜,虽比不上太守府里的那些,但也比这硬得咯牙的干粮饼好吃得多。
魏九终于开口了。
但却不是答应,他将手中的干饼掰做两块,一半塞进自己嘴里,另一半精准无误丢进明宜手里。
“就这个,不吃,明天也没了。”
明宜看着这破饼就食难下咽。一连数日,不是硬得硌牙的干粮,就是寡淡无味的野果,她身上的伤还没好全,大腿根被马鞍磨得火辣辣地疼,手臂上全是毒虫咬出的红痕,夜里连个像样的铺盖都没有。
她堂堂太守嫡女,何时受过这种罪?他不过一个马奴,若是将她平安送到司州,等她恢复身份,定然不会亏待他,可这人倒好,连句软话都没有,竟还拿这破饼打发她。
脾气终于再也忍不住,连带着心中无限翻涌的委屈一并爆发。
“那我不吃,饿死算了!”
过了好一会儿,山洞都寂静无声。
明宜去偷瞄那马奴,才发现,这人竟然早就不在山洞了!
她一肚子气,却只能自己气自己,只觉整个人都在升温。
明宜最终还是一边喝水一边吃了那饼。
顺便又在心底将崔逞骂了一遍,青梅竹马这么多年的情分竟然抵不过那寡嫂假惺惺哭两声,当时要不是他把她推出去,她何至于落到如此境地,也不会和红缨、兰时走散。
想起当初她竟还真心实意将那人当做未来夫君相处,她就只觉恶心。
明宜忍住鼻头酸涩,决定去看看那马奴在干嘛。
一般落脚后,他都会带着追风去吃草。
追风是明宜给那匹马起的名字。
那马生得高大,跑得还快,又亲人,明宜还挺喜欢的。
她一个外行人都看得出是匹好马,大概是私人养护的,叛军进城后抢过来,又被魏九顺手牵羊。
明宜往小溪边走,那边水肥美,最适合放马。
越靠近城镇路上遇到的流民越多,灾荒、瘟疫还有战乱让许多人流离失所,只能全部往还未受灾的城池聚拢,但这些正常运转的城池也不可能把这些流民全部接纳,于是在城郊这些人便越聚越多。
一路他们都尽量避开这些地方,但很快要到的乐陵,是去司州的必经之路,大抵不会太顺畅。
这些天两人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一起。
明宜一个人在山洞里坐着总觉阴森,觉得稍微休息好了些,便也出去了。
才到溪边,她就看见了站在水里的追风,还有没穿上衣在给追风洗刷的魏九。
比起上次昏暗灯光下遮掩的一瞥,眼前光线明亮、毫无遮掩的画面实在太有冲击力。
溪水堪堪没过他的腰腹,宽肩窄腰,背脊紧实,他身后大片刺青自左肩斜贯而下,是一只振翅的鹰,墨色深沉,线条凌厉,鹰首正对肩胛,翼尖收于腰侧,随着他刷马的动作,那鹰仿佛随时会破开皮肉,振翅而出。
手臂的筋络随着刷马的动作微微鼓起,日光洒下在他身上泛起光泽,衬得他脸上的疤都淡了几分。
这人洗马居然不穿衣!
明宜转身羞愤欲走,但她转身太急,本就腿脚不便,加之岸边湿滑,竟然直接就掉了下去。
“扑通”一声,水花四溅。
小溪水浅,但这么大动静,那边一人一马早就发现了。
魏九两步过来,长臂一探,便将她从水里捞了起来。
明宜呛了两口水,还没来得及发难,便觉一只滚烫的手掌牢牢扣在她腰侧,将她整个人提离了水面,湿透的衣衫紧贴在身上,曲线毕露,薄薄的衣料如同虚设,几乎能感觉到他掌心的粗粝薄茧。
她惊得抬头,正对上他垂下来的目光。
那双琥珀色的眸子在日光下极深,此刻正落在她湿透的领口,又缓缓上移,掠过她泛红的眼尾,最终停在她惊惶未定的脸上。
明宜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竟攥住他的手臂,掌下是坚硬如铁石的手臂,带着溪水的凉意,她被男人圈在怀里,面前滚烫的气息铺天盖地笼罩下来。
她这才如梦初醒,慌忙松开手,耳根却烧得厉害,恼羞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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