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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犹豫了一会儿,也陆续站了出来。刘季是最后一个,他叹了口气:“罢了,反正回头朝廷也不会放过我们。”
秦牧心里松了一口气。
他其实没有百分百的把握。这些人里有一半是朝廷调过来的,不全是他的嫡系。如果今天有人不同意,事情会很麻烦。
但他赌对了。
三年边关生活,他把这些人捏成了铁板一块。不是靠恩情,是靠打仗。跟着秦牧打仗能赢,能活,能吃饱。这比什么忠义道德都管用。
第十二道金牌到的那天,秦牧写了一封信,让人送回京城。
信很短,只有一句话:
“臣秦牧,不奉诏。”
京城。
李承乾看完信,把茶杯摔了。
“反了。”他说,“真反了。”
满朝文武跪了一地,没人敢吱声。
李承乾在御书房来回走了几十步,突然停住:“调兵。朕要灭了他。”
兵部尚书颤着声音问:“陛下,调谁去?”
“周成。”李承乾说,“让周成带五万人去。”
周成,从二品武将,打了二十年仗的老将。兵部尚书松了口气——周成够格。
可他心里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秦牧手下十五万人,五万够吗?
他看了看皇帝的脸色,把这句话咽回去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收将
周成带着五万精兵出了京城,走了半个月到了冀州边界。
他五十三岁,打了半辈子仗,手下败将数不清。但这一次他心里不太有底。
不是怕秦牧。是不了解秦牧。
秦牧崛起的时候,周成在南边平叛,两人从没交过手。他只听说过一些传闻:这人用兵不按套路来,打仗跟街头斗殴似的,什么阴招损招都用,但偏偏每次都能赢。
“将军,前方斥候回报,秦牧的兵已经在冀州城外列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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