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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耳中。

    “嗯……”宋曦胡乱点头,下一秒猝然回神,匆忙抽身逃出他的怀抱,声音慌乱:“对、对了,吃肉怎能不喝酒……哥哥当年在屋子里藏了酒,我去把它拿出来。”

    说着便逃也似的往屋子里跑,绿云似的裙摆在夜色中拂荡,宛如山中仙灵,御风而走。

    煜昭望着她匆匆逃开的背影,眸底含笑。

    夜风悄然拂过,未几,宋曦果然从厨房抱出一个坛子来。

    那坛子不大,却很精致,红泥光泽透亮,坛口贴着封条,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煜昭的眼睛也跟着亮了起来,展颜一笑:“看样子还是一坛好酒。”

    “那当然。”宋曦微微仰头,拍了拍酒坛子道:“哥哥说这坛酒是爹爹在我出生时埋下的,本是准备给我做嫁妆随我出嫁。后来哥哥怕家里人保管不好,便在将此地赠予我时将酒一并藏到这里来了。”

    听了她的话,煜昭本已放在酒坛封盖上的手蓦地一顿。

    “既是姑娘的嫁妆,在下恐怕不便——”

    “啪嗒!”他的话还没说完,宋曦便不由分说撕掉封条,拔出酒坛盖子,刹那间,酒香四溢,远飘千里。

    煜昭目光凝滞:“姑娘,这——”

    “嫁妆我是已经用不上啦,这酒什么时候喝都是一样的。”宋曦爽朗一笑,二话不说,抱起坛子就往二人面前的碗里“哐哐”倒酒。

    “煜昭为我烤肉,我请煜昭喝酒,也算礼尚往来——来,敬你!”

    “……”

    “姑娘尚未饮酒,怎么就醉了七八分似的。”煜昭略一摇头,唇角挑起浅薄的弧度,话音里隐隐带着无可奈何的笑意,举杯凑近鼻尖一闻,随即举杯一饮而尽。

    杯中美酒已呈蜜色,酒香扑鼻,入口绵柔,余味悠长,纵使煜赏酒无数,也忍不住赞道:“果然好酒!”

    “那当然,据说此酒取至海外仙山之水,又称蓬莱仙酿,爹爹当年费了好多心思才酿成……”烈酒下肚,宋曦目光微朦,不仅话变多了,索性连矜持都丢开了,放开了肚子大口吃喝起来。

    煜昭端着酒,视线却未有一刻从她身上移来,见她吃得欢畅,似乎连眉宇间的忧色都消散不见,不禁笑问:“只不知在下这顿烤肉是否配得起姑娘珍藏美酒。”

    宋曦无暇应声,只连连点头。宋家被抄,入国公府为奴至今,她已有三五年不曾如此痛痛快快地吃东西了,一时满足得眼睛都要放出光来,过了好一会儿才吞下嘴里的食物,喃喃道:

    “当然!煜昭烤的肉,比盛京城的兴隆记还好吃!”

    兴隆记是盛京城最负盛名的酒楼,坐落于南北大道最醒目的西大街,是京城达官贵人与顶级门阀世家宴饮之地,纳四海名菜,引八方来客,其中有一道蜜炙牦牛肉最为出名,乃西蜀名厨引入中原,色香味俱全,广受饕客好评,城中无人不知。

    比兴隆记的烤肉还好吃,这是宋曦能够想到的最了不起的评价了。

    煜昭却不以为然地笑了:“兴隆记算什么,以后你随我下山,到我家来吃。”

    他本是随口一说,谁知宋曦听了他的话,脸色却蓦地一白,拿着肉串的手僵在半空,良久才黯然道:“我不下山。”

    “这是为何?”煜昭不解,“此地虽好,但——”

    宋曦深深吸了一口气,五指在衣袖下紧攥成拳,指甲几乎完全没入掌心,过了许久,才下定决心般闭上眼睛,从齿缝中逼出一句话:

    “我是叛主出逃的罪奴。

    此言一出,煜昭顿时怔住,难以置信的表情仿佛瞬间凝固在脸上——宋曦出了一次山便惊恐不安、终日惶恐,他设想过许多可能,逃婚、避仇……却唯独没有想到,她会是叛逃的罪奴。

    大越朝等级森严,奴婢虽为贱籍,却也有官奴私奴之分,寻常人家府中采买而来的下人仆婢只将身契抵至主家,虽入奴籍,良籍仍在,可通过缴纳银钱赎回自由之身是为私奴,而犯下重罪、籍没为奴的官奴,会被立刻销毁良籍,沦入贱籍,一世不得翻身。

    官奴本就是重罪之身,又从主家私逃,更是罪上加罪,按照大越朝的律法,被捉回去后是可以任由主人随意打杀的。

    宋曦这样的女孩子……连一只野鸡都处理不了,又怎么可能犯下重罪?

    煜昭的视线牢牢锁在宋曦脸上,似乎想在她身上找到一丝半缕玩笑的迹象。

    可宋曦只迎着他的视线,一字一句苍凉道:“我逃出主家,此时此刻山下就有人等着抓我回府,所以我下不了山、也用不上父兄赠的嫁妆了……”

    “这……怎么可能……”煜昭仍难以置信,微微发哑的声音里带着些许颤意。

    宋曦不再看他,豁然起身背过身去,声音沉得发闷:“我身份卑贱、有罪在身,现在你……你是不是很怕我?你是不是觉得我面目可憎,罪大恶极了?”

    “我——”

    “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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