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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夏弥的来电
不知过去多久,厚厚雪层之下,一只手钻出,就像是以前植物大战僵尸那只手一样,要是配上“邦邦邦(第一声)邦(第四声)邦(第二声颤抖着持续数秒)”这样的声音,那就很恐怖了。
“该死的种子。”金辰从雪下钻出,要不他的境界被带到觉醒九段,那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他躺在雪地上大口喘气,天空中的雪已经停下,明媚的阳光出现,昆仑山的天蓝得出奇,蓝得澄澈,蓝得纯净,没有人和想到,这里刚才差点死个人,而且死法可能相当诡异。
“好饿。”他的肚子在咕咕叫,刚刚“进化”完毕,金辰可想吃东西了。
他从雪堆地下挖出了那个石盒,里面的手机还有那卷银色帛书还完好无损,接着他又扒拉出了自己的行李,换上一套衣服,原先他的衣服已经被血浸染了,穿出去别人还以为自己遇到凶杀案了。
“还有这些,要带吗?”金辰犹豫道,因为他挖出来自己的残肢断臂,比如带着脊椎骨的尾巴啊,有一半天灵盖的独角啊,还有长在腰子上的章鱼触手,长在心口上的蓝色彼岸花等等。
“偶滴腰子啊!”金辰检查了一下重新生长回来的身体,很完整,没有缺少零部件真是太棒了。
这些东西埋在雪下有一段时间,已经被冻起来,金辰挑了些方便携带的拿走,好歹是自己身上拽下来的,至于章鱼触手之类的物件被他一把火烧掉。
其实他本来想吃掉试试看,毕竟自己现在很饿,但一想到这也是自己的血肉,而且可能还带有诡变诅咒,金辰打消了这个恐怖的想法。
“还有电,还能用,这个石盒果然不一般。”金辰打开手机,依然没有信号,他拍了些照片,记录下自己所在的地方,自己这经历可算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不会吧?已经五天了?!”没想到离他诡变开始已经过去五天之久,也就是说他已经被折磨五天了,若是可以,金辰永远不想回忆自己这几天的经历,真正的生不如死,无法去死。
金辰在确认方位之后,向着格尔木狂奔过去,他现在只想吃顿饱的,一瞬间,他的速度被提到一道变态的程度,由他奔跑掀起的气浪不亚于一场小型的雪崩,破风声隆隆炸响,甚至开始摩擦生热。
“唔,忘记我现在的情况了。”他跑了不过二十多秒,就已经越过近三公里的距离,简直是骇人听闻,哪怕是龙王也够呛。
这么计算,金辰现在的奔跑速度竟然达到恐怖的一百五十米每秒,但也在他预料之中。
圣墟原著中就有过描述,在尚未完全复苏的地球上,觉醒九段的楚风甚至能到达亚音速,自己没有呼吸法,还搭载着一颗倒霉的种子,有一百五十米每秒很正常吧?
不过他还是降低自己的速度,因为他的衣服经受不起长途的摩擦生热,极有可能和楚风当时一样衣服都被烧烂掉,那就太尴尬了。
所幸,他先前胡乱走的那四个多小时也就远离了望昆站十多公里左右,他很快回到望昆站附近,信号也勉勉强强有了一格,重新打开手机,发现有好几个未接电话,都是夏弥打来的。
京都地铁站地下,尼伯龙根,夏弥正坐在电视机前和芬里厄一起看港剧,一边,她的电话响起,“喂?”她想都没想接起,左手拿起一片薯片喂给身后的芬里厄。
“你找我?”听到金辰的声音,夏弥激动起来。
“你还没死啊?!这几天我找了你好多回,还以为你噶在哪个犄角旮旯里了。”夏弥的嘴一如既往地毒,但金辰能听出她对自己的关心。
“切,没什么,就是心血来潮给你打一个,没事就挂了,拜拜。”夏弥挂掉电话,双手托着下巴,昏暗的地下,电视的光将她的身子照亮。
“我怎么会关心一个人类的死活,他连个混血种都不是,嗯,毕竟是本小姐的同桌,额,跟班,嗯,我这个当老大的也该问候一下小弟才是。”夏弥傲娇道。
芬里厄巨大的龙首凑了过来,“姐姐,姐姐,你在和谁聊天啊?”芬里厄就如同很多大学生一样,眼神里闪着清澈而愚蠢的光芒。
这也是大地与山之王这对双生子的悲哀吧?掌握了“力”的芬里厄本是哥哥,但天生智力不高顶多只有小学生水准,无数岁月以来,耶梦加得将他藏到了京都地铁站地下,将此处化作尼伯龙根。
“哦~一个人类。”夏弥拿起一块薯片塞进嘴里。
“人类?这个人类好吃吗?”芬里厄问道。
“嗯,那家伙不能吃。”夏弥思考了一下。
芬里厄听到不能吃,兴趣少了一半,“哦~”他继续看电视了。
昆仑山,听到夏弥言不由衷的话,金辰笑笑,还真是傲娇小龙,他现在正坐在餐馆中吃饭,他因为进化继续进食补充能量,而且他确实饿了五天。
“手抓羊肉,炕锅羊排,红柳大串,牦牛壮骨汤……”他面前已经叠起半米高的空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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