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百五十四章 投机取巧  穿书后我和男主他舅HE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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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意有所指的话直接把陆父的脸给说黑了。

    他当即恼羞成怒,选择了和陆筱雪之前同样的操作——拿起桌上的矿泉水瓶朝夏昭昭砸了过来,但夏昭昭这次却早有准备,不仅动作迅速地避开了矿泉水瓶,同时推开了身旁的赵律师,让对方也幸免于难,末了还不忘加上一句,“果然有其女必有其父。”

    陆父这下也被彻底激怒了,终于不再伪装,选择了凶相毕露:“夏昭昭,你别以为你占股70%就能控制整个夏氏——你大概还不知道吧?夏氏从来都不许一言堂,这是你们家老爷子自己定的,公司章程规定夏氏有不少特定以及重大事项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哪怕你占股70%也不能独自决策。你信不信,我能让你从今天开始,连一项最普通的决议也通过不了!”

    夏昭昭闻言一怔,关于夏氏的公司章程内容,她几乎一无所知,所以她立刻扭头看向一旁的赵律师,就见赵律师脸色凝重地朝她点点头。

    这说明陆父刚才说的都是真话。

    夏昭昭立刻皱眉,因为以她对夏老爷子的了解,夏老爷子骨子里就是那种会在公司内部,尤其是在公司大事上说一不二的性格,而且他护短,绝对不会主动提出对夏氏总裁,或者说是对夏家人不利的规定,就像宣子峰之前提到的代理董事长的人选,从夏老爷子后期的股权分配来看,他就从没想过要让夏家以外的人坐上这个位置。

    哪怕他并不看好夏父。

    也因此,夏昭昭相信夏老爷子当初特意在公司章程里规定不许一言堂多半是暗藏乾坤的,他立这条规定的初衷应该只是担心他不在,夏静宸会我行我素、急功近利,也或者,只是单纯想让夏父心理上好过一点。

    只要她能找到夏老爷子留下的这个后手,就能成功扳回一局。

    所以她装作一脸不信,无视陆父的挑衅,直接冲赵律师道:“我想看看夏氏具体的公司章程可以吗?”

    她这话一出口就遭到了陆家父女的嘲笑。

    陆父率先嗤鼻:“你再怎么看也没有用,都说了这条规定是你爷爷亲自定下的,哪怕你占股70%也不能强行操控公司各项决议!只要董事会其他成员全体反对,你就只能当一个光杆司令!”

    陆筱雪也紧随其后附和,语气极其得意:“可不是,我们有六个人,你只有一个,只要我们联合起来反对你这位代理董事提出的任何提案,你也别想好过!”

    会议桌上其他几人见状也同样对夏昭昭冷嘲热讽——

    “夏小姐,我们刚才就劝过你,让你不要年轻气盛,结果你太固执,把在场所有人都得罪了,现在就算你求我们大概也没什么用了……”

    只有赵律师对夏昭昭的态度依旧不变,也无愧于专业律师的名号,竟然真的立马从公文箱里拿出了一份夏氏的公司章程递给夏昭昭。

    夏昭昭有些惊讶于赵律师的未雨绸缪,连忙接过文件一页一页地认真翻看,尤其是关于执行董事和执行总裁的相关职权规定,更是一条一条逐字阅读。

    终于,她发现了其中的一个漏洞,立刻转头看向赵律师——

    “赵律师,我能咨询几个法律问题吗?”

    赵律师一愣:“你说!”

    夏昭昭:“我听说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董事会无权否决。若董事会未通过的决议被股东大会通过,该决议直接生效并约束公司及全体股东。这是真的吗?”

    赵律师下意识地点点头:“自然是真的,这是《公司法》规定的。”

    夏昭昭:“那之前的股东大会你有参加吗?你知道当时参加股东大会的都有哪些人吗?”

    这个问题和上一个存在跳跃性,赵律师再度一愣,随后扫了一眼会议里的其他人,如实答道:“有,因为宸少当时要求我一同出席,至于出场的股东,总共有七位。就是在座这六位再加上宸少。因为夏氏要求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持股数量必须达到1%。”

    夏昭昭:“那股东大会的决议是按人数决定的吗?我是指少数服从多数?”

    赵律师:“当然不是,是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即表决权)来决定的,一般决议需要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生效,如果是重大决议,则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行。”

    夏昭昭:“那修改公司章程算重大决议吗?”

    赵律师虽然有些懵,但还是点头:“当然,而且董事会无法擅自修改章程,只有股东大会可以。”

    夏昭昭:“最后一个问题,股东大会能在短时间内召开第二次吗?有什么要求?”

    她问到这里,赵律师差不多已经猜到了她的意图,忙答道:“当然可以,只要你以股东的身份提出就可以,理论上,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都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若是持股20%的股东提出该要求,则必须召开。哪怕董事会反对也无效。”

    夏昭昭满意地点点头,转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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