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3. 青春的十字路口[番外]  警营岁月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大 中 小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一章:青春的十字路口

    【本章摘要】:讲述了警校学生在期末临近时的紧张氛围和面临的职业选择。学生们通过综合能力评估,包括心理测试、体能考核、情景模拟和案例分析,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和短板。评估结束后,学生们在职业规划课上了解到不同警种的特点和要求,并在宿舍讨论中表达了自己的职业倾向。李教官通过故事引导学生们思考如何服务人民,帮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学生们参观了不同警种的工作现场,最终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优势选择了职业方向。文章强调了警察不仅是执法者,更是懂法者和权利的守护者,法治之路漫长而艰辛,但学生们已准备好一步步走下去。

    一:碰撞

    一月的警校,除了寒风的凛冽,更弥漫着一股近乎凝固的紧张——期末考试的战鼓已经擂响。原本热闹的走廊变得寂静,只有匆匆而过的脚步声和书页翻动的沙沙声;食堂里的谈笑少了,取而代之的是边吃饭边讨论知识点的低语;就连宿舍楼道的灯下,也多了不少捧着书本、来回踱步背诵的身影。每个人的生活都简化成了三点一线:寝室、教室、图书馆,眼下的黑眼圈成了最普遍的“勋章”,书包里塞满了打印的复习资料、画满重点的教材,还有各种品牌的提神饮料,易拉罐在桌角堆成了小山。

    最让人头疼的,莫过于刑事诉讼法这门课。教这门课的赵教授是出了名的“细节控”,他出的案例分析题总能把各种复杂情形揉在一起,一个看似简单的案件里,能悄无声息地埋下五六个程序瑕疵,要求我们像剥洋葱一样层层拆解,找出所有问题,还要依据最新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提出完整的正确处理方案。

    这天下午,自习室里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在桌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却驱不散空气中的焦虑。赵磊猛地把笔拍在桌上,烦躁地抓着头发:“这题明明选A,为什么答案是C?我翻了教材,明明有类似的表述!”他面前摊开的习题册上,红笔圈出的选项格外刺眼,“我看赵教授就是故意刁难我们,非要在这种细枝末节上较真!”

    坐在旁边的王超闻声放下笔,探过身拿起他的习题册,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仔细看了起来。他的手指在题目上轻轻点着,逐字逐句地分析:“你看这里,题目里说侦查人员在提取物证时,没有邀请见证人在场,也没有全程录音录像。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73条,这种情况下取得的物证,属于‘瑕疵证据’,但并非绝对排除——”

    赵磊眼睛一亮:“对啊!那A选项说‘可以采纳但证明力减弱’,这不就对了吗?”

    “但你漏看了后面的补充条件。”王超指着题目括号里的小字,“本案中的物证是关键物证,且无法通过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来弥补程序瑕疵。根据新修订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种情况下,该证据应当完全排除,而不是仅仅‘证明力减弱’。所以正确答案是C。”

    我也凑过去看,果然在题干末尾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经核查,该物证无其他来源,且侦查人员无法说明未邀请见证人的原因。”之前我也做过这道题,当时也因为忽略了这个细节而选错。刑事诉讼法的最新修订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做了更细致的划分,哪些是“可补正的瑕疵”,哪些是“绝对排除的非法证据”,界限必须分得清清楚楚,而这道题考的恰恰就是这个容易被忽略的边界。

    “天啊,连司法解释的修订都要考得这么细,”坐在对面的林晓放下手里的单词本,揉了揉发酸的眼睛,脸上露出一丝疲惫的苦笑,“这得记多少东西啊?感觉脑子都要被塞满了。”他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记着各种法条的对比,新旧条文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出来,旁边还写着自己的理解。

    “觉得难?”一个沉稳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我们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李教官不知何时站在了我们身后,手里拿着一个保温杯,正看着我们桌上的习题册。“实际办案比这复杂多了。”他拉开旁边的椅子坐下,语气平静却带着分量,“一个证据瑕疵,可能导致整个案件功亏一篑,让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努力付诸东流;更严重的,可能让真凶逍遥法外,让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现在多纠结一点,多记牢一点,将来在岗位上就可能少一点遗憾,少一点愧疚。”

    李教官的话像一块石头投入水中,在我们心里漾开圈圈涟漪。自习室里安静了片刻,连翻书的声音都轻了许多。是啊,我们现在面对的是纸上的案例,错了可以改正,记混了可以重背;可将来走上岗位,面对的是真实的案件,是活生生的人,一步错,可能就是无法挽回的后果。那些枯燥的法条背后,藏着的是对公平正义的守护,是对每个人权利的尊重。

    复习期间,学校为了让我们把书本知识和实践结合起来,组织了一场模拟法庭竞赛。消息一出,大家都格外重视,毕竟这是检验学习成果的最好方式。抽签结果出来,我被分到了公诉人组,王超恰好是辩护人,赵磊凭借他那股子“威严”的气场,被推选为审判长,林晓则因为心思细腻,扮演关键证人。

    我们抽到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