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章:香火通天  未明女律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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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令夫人。

    沈蕙笙看向县令,眼底不动声色地掠过一抹冷意。

    简知衡翻开香账簿,指着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字道:“这里记录了寺庙中所有购香、赠香以及点香记录。”

    他顿了顿,指节轻敲一行:“账中所载,一盒金銮香值十两黄金,而据此账簿记——有人一日之内,焚尽整盒。”

    县令脸色肉眼可见的沉了下来,额角青筋微跳。

    简知衡不疾不徐地将账簿摊于案上,指尖一转,落在满页醒目的署名上,上面赫然写着一个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名字。

    正是他的发妻——张氏。

    简知衡平静地补了一句:“据名册所载,保宁寺每次大小佛会的头柱金香,皆由张氏所燃——所焚的,皆为金銮香。”

    县令死死盯着那一页熟悉的签字,脸色青白交替,半晌都未说出一句话来。

    简知衡却不给他喘息的机会,眼神沉稳如刃,望进他的眼底:“还请大人解释一下——为何那些贵妇争先恐后购此香赠予夫人?一盒十两的金銮香,究竟是何名堂?”

    他手中捻着那未燃的金銮香,向前一步,语气虽平,却仿佛有千钧之压:“还是说,大人希望我当堂点燃此香,供众人一观?”

    县令猝然后退,身形一晃,衣袖掩住的手微微颤抖,细长的眼中尽是惊惶,仿佛一只被按在案上的猎物,伪饰一寸寸剥落。

    全堂死寂,连风都似止了声。

    香尚未燃,已逼得一县之主退避三舍。

    沈蕙笙静立席外,眼眸沉沉,看着局势如她所料步步落定,可她并无喜意,只觉唇舌干涩,掌心发凉。

    一个小小的香灰包,牵扯出一条仵作贩卖无主尸骨,寺庙借香敛财、官商借佛献香,三股势力构成的完整黑色产业链。

    金香为媒,香灰为盖,一桩桩,一件件,皆藏于香火背后。

    而知县夫人虽未亲手插足,却早已是“首香常主、金香常收”之人;县令藏身其后,俨然成了最大的庇护伞。

    可惊,更可怖。

    若非恰巧遇上了奉命巡讲的简知衡,不知还会有多少“风疾暴卒”的无主死者,被悄无声息地送入火口;又有多少女子,用着掺有骨灰的香灰包,日日焚香祈福、祈子求安,却不知所用者,竟是另一些沉默亡者的残渣?

    简知衡,并未声高言厉,也未有怒形于色,然一人立于堂前,神色静若止水,却仿佛一笔沉稳的墨痕,自喧哗之世划开黑白分界。

    堂中众人虽目光纷纷,却无人敢与他对视。

    他的气势,不张扬,不逼人,甚至近乎温和,唯眼底一寸清明,沉如古井,不容丝毫浑浊。

    “此香若燃,香灰中金渣可现;此香若藏,所藏者,便是佛名背后的贿路通途。”

    他的目光极淡,眼神中既无嘲讽,亦无愤怒,唯有一种令人心悸的平静。

    “——大人,您要试试吗?”

    众目睽睽之下,县令面色铁青,额角冷汗如线,顺鬓而下,全然没有一开始的威风。

    他张了张口,似欲辩解,可半晌只余喉中几声沙哑的喘息。

    下一瞬,他眼白上翻,口角抽搐,身形踉跄,竟撞翻了公案,重重扑倒在地。

    香匣上装着的数柱金銮香也随之翻落,金粉微扬,折射出光彩耀目的金光。

    那些金粉落在倒卧地上的县令身上,他的唇齿间尚残着未吐尽的涎沫,明明是在堂中昏厥,却仿佛一尊被捧上神坛又当众击碎的金身神像。

    堂下哗然,众人惊呼奔涌而前。

    “大人——大人!”

    几名衙役手忙脚乱地将县令扶起,有人喊仵作,有人唤医官,却无一人能压住眼下慌乱的场面。

    简知衡眉心微蹙,已快步上前查看:“气血逆冲,应是中风之兆。”

    他起身,语调未高,却自有一股沉稳力量:“将大人抬至屏后,松衣宽带,垫高头颈,速请医官。”

    说罢,他微一俯身,拾起一张掉落在地的符,神色未动,指腹摩挲之间,已轻轻放回公案之上。

    “香匣、案牍、落地香灰等证物,一并封存,谁也不得擅动。再传衙役,封锁堂口,退堂之前,不许任何人离席。”

    谁能想到,一场公堂风波,竟在这场仓皇的闹剧中落下帷幕?

    隔日傍晚,扶桐县署悬挂出结案文书,落款赫然一行字:“县令因‘风疾暴卒’,罢任除籍,尸体速葬。”

    一辆马车由东街驶过,平稳地向沈府驶去,帘下白衣一角微动,隐约映出一抹温润身影。

    不多会,简知衡立于沈府面前,抬手轻叩。

    他此行,是特意来向沈蕙笙道别的,他即将启程返回位于临安的江南讲律院。

    可开门的不是仆人,也不是沈蕙笙,而是沈父沈汝堂。

    沈汝堂本欲出门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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