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二章:心中之理  未明女律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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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卷,旧卷,也就意味着,东宫不可能不知道。

    那可是萧子行,自幼所读,不止经史策论,更有成册旧案、历年律疏,这样的先例,他自然知道,也自然知道,意味着什么。

    一名讲律官,一旦被指“署言越位”,下场如何,在旧卷里,早已有过答案。

    而她,极有可能,成为下一个。

    可他——

    沈蕙笙垂下眼,喉间一紧。

    可他仍亲批卷、传令、将王府一案流转于她案前。

    她忽然意识到,谣言之所以刺耳,并不是因为失真,而是因为——

    它们,正好说中了关键。

    刀。

    这个落在她心里的字,终是深深扎了进去。

    她原以为自己始终是在讲理,东宫也始终是在让她讲理,殊不知,他是在借她之笔,断他人之命。

    而当那柄刀落下之时,执笔者,便也成了众矢之的。

    萧子行……

    她曾真心感激过他。

    若不是东宫,她不会被看见;若不是那一句批示,她也许至今仍只是讲律院里,一个无足轻重的讲席。

    她甚至记得,那一日雨后入宫,她浑身湿冷,却被提前请入殿中,茶是热的,殿是静的。

    他未抬头,却已替她挡住了风雨。

    所以她一直记着这份情。

    记到,连生出一丝疑念,都觉得是自己薄情。

    她早该知道的。

    只是她不肯,也不愿,把那份知遇,当成算计。

    那一夜,沈蕙笙独坐灯下,许久未动。

    窗外更漏声一下一下敲过,她却像是没听见,只盯着案前那一点摇晃的灯影,仿佛只要不动、不想,许多事便还能维持原状。

    可她终究骗不了自己,念头既起,便再也压不回去。

    她才发现,这条路她走得有多孤独。

    原来律与法,也并非永远站在理这一边,只要被人执在手中,偏向,便不可避免。

    既如此——

    她终于伸手,提起了笔,笔锋落下,在纸上写下一行字——

    “理既不容我于法,那我便不再信律,只信我心中之理。”

    至此之后,她决心不再将自己,交付于任何制度,或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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