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0章 辽西悍匪王福仁《二》  中国悍匪档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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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仁拿着3500块钱,买了些年货去看儿子,可满桂平不让他进门,还骂他“杀人犯”。王福仁又气又恨,回到出租屋后,决定扩大团伙,“干更大的案子”。他盯上了两个熟人:高玉辰和史正义。高玉辰40岁,靠骑三轮车拉客为生,日子过得紧巴巴;史正义35岁,无业游民,天天在街头瞎混。

    1999年4月初,王福仁以“找朋友玩”为由,带着高玉辰和史正义去了绥中县。晚上,他请两人在小饭馆喝酒,听他们抱怨赚钱难,就说:“晚上跟我出去,保证你们有钱花。”两人问干啥,他只说“到时候就知道了”。半夜,三人溜达到绥中县一家手机店附近,王福仁说:“抢这家店,手机和传呼机很值钱。”高玉辰和史正义虽然害怕,但架不住诱惑,点头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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