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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浅。
被人抽走了。
陈清泉又找到庭审笔录。在第三次开庭的记录中,他看到了一段被红笔划掉的内容:
辩护人:证人黄三的证言是否采信?
审判长(杜东阳):该证言涉及案外人员,与本案无关,不予采信。
公诉人:但证言中提到——
审判长:请公诉人注意,法庭已经做出决定。
红笔划得很用力,几乎要把纸划破。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批注:“此段删除,不得记录。”
删除。
不得记录。
陈清泉继续翻找,在补充侦查材料里发现了一份杜东阳亲笔写的报告:
《关于黑皮案中涉及公职人员涉嫌犯罪线索的移送建议》
报告不长,只有两页,但措辞严厉:
“……经查,犯罪嫌疑人黑皮供述及证人黄三证言均指向光明区公安局副局长宋强涉嫌受贿、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建议将相关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报告末尾有杜东阳的签名和日期:2012年6月15日。
而在这份报告后面,贴着一张便签纸,上面是刑庭庭长张大林的批示:
“该线索缺乏证据支撑,且涉及政法系统同志,不宜扩大影响。请杜东阳同志注意办案纪律,集中精力审理本案。”
日期是三天后。
再往后翻,就没有了。这份移送建议显然没有被采纳。
陈清泉合上卷宗,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杜东阳。
一个在体制内待了二十年,却依然敢写这种报告的法官。
一个明知会得罪人,依然坚持要追查保护伞的硬骨头。
这种人,要么是傻子,要么是真正的理想主义者。
而陈清泉知道,司法系统里最缺的,就是这种人。
他看了眼时间:下午两点十分。
记忆里,刑庭每周三下午两点开庭务会。杜东阳应该会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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