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4章:陈岩石的锄头!  名义:开局成为法院副院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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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三十多万的赔偿款,这事整个棚户区都传遍了……”

    “做戏!”陈岩石把碗重重放在地上,“做给谁看?做给我看?做给沙瑞金看?还是做给那些被他坑害过的老百姓看?”

    他越说越激动,站起来,在田埂上来回踱步。

    “王丽萍,我在检察院干了三十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那些贪官污吏,哪个不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陈清泉这种人,我太了解了——见风使舵,投机取巧,哪边势大就往哪边倒。

    现在汉东的局势不明朗,沙瑞金要来了,赵立春走了,有些人就开始给自己留后路了!”

    他停下脚步,看着老伴:“你说,陈清泉突然跑去大风厂,又是讲法律又是留笔记,图什么?图工人们那点感谢?图个好名声?他陈清泉要是真在乎名声,当年就不会在山水庄园干那些破事!”

    王阿姨低下头,不吭声了。

    陈岩石重新坐下,拿起那份复印件,又看了一遍。

    这一次,他看得很慢,很仔细。不只是看红圈圈出的那一条,还看旁边手写的注解,看那些法律条文的引用,看整个笔记本的布局和思路。

    不得不承认,这个笔记本做得很专业。

    法律条文的引用准确无误,案例分析切中要害,逻辑推理严谨清晰。尤其是对大风厂股权纠纷的剖析,直指核心问题——山水集团作为一人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点,连陈岩石自己都没有想到。

    他当年处理过不少经济纠纷案件,知道“刺破公司面纱”的理论,但很少在实践中应用。因为举证太难了。

    要证明一人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需要大量的财务证据和审计报告,普通老百姓根本拿不到。

    但陈清泉指出了另一条路: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公司的股东需要自己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如果证明不了,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只要大风厂起诉山水集团,高小琴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山水集团的账目清晰、财产独立。如果她拿不出来,或者拿出来的证据有问题,官司就有得打。

    这个切入点,选得太准了。

    准到不像是一个“突然转性”的腐败法官能想出来的。

    陈岩石的眉头越皱越紧。

    他把复印件折好,揣进怀里,重新拿起锄头。

    “我去趟工具棚。”他说。

    王阿姨看着他扛着锄头走远的背影,叹了口气。她知道,老头子这是又钻牛角尖了。

    工具棚在菜地的另一头,是个用木板和石棉瓦搭起来的简易棚子。

    里面除了农具,还堆着些旧报纸、废纸箱,墙角有张破桌子,桌上摆着台老式电话——那是陈岩石特意让院里装的,说是方便联系老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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