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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泉没有去塔寨。
不是他改了主意,是罗旭那张脸实在难看。白得像纸,汗珠子顺着鬓角往下淌,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又不敢说。
那种表情,不是担心他的安全,是害怕。害怕他去塔寨,害怕他看见什么,害怕他问了不该问的话。
陈清泉看着那张脸,忽然觉得没意思。去了又怎么样?林耀东肯定已经准备好了,村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该藏的都藏了,该灭口的都灭口了。
他去了,除了看见一个模范村、一个优秀企业家、一个省人大代表,什么也看不见。
“算了,”他说,“今天不去了。把常委会的议程给我看看。”
罗旭如释重负地出了一口长气,那张白脸慢慢回了血色。“好好好,我这就让人送过来。”
陈清泉没再理他,转身上了楼。回到房间,他打开公文包,掏出一沓材料,摊在茶几上。那是他来东山之前,让省档案馆调出来的——东山市近十年来所有未破的命案、悬案、离奇死亡案的卷宗复印件。
厚厚一摞,少说也有两三百份。他一份一份地翻,看得很快。大部分案子,看一眼就知道怎么回事——抢劫杀人、感情纠纷、酒后斗殴,没什么特别的。但有几个案子,他反复看了好几遍。
第一个,是五年前的一起“自杀案”。死者叫李维民,四十七岁,东山市公安局缉毒大队原大队长。卷宗上写着:因长期工作压力大,患上抑郁症,于2010年3月15日晚,在自家书房开枪自杀。用的是一把六四式手枪,枪是自己的配枪。现场没有搏斗痕迹,没有外人进入的痕迹,死者身上也没有其他伤痕。结论很明确:自杀。
但陈清泉看着那张现场照片,总觉得不对劲。李维民坐在书房的椅子上,身体往后仰,靠在椅背上。头歪向右边,太阳穴上有一个弹孔,血顺着脸颊流下来,滴在肩膀上。右手垂在椅子扶手外面,手里还握着枪。姿势没什么问题,很多自杀的人都是这样。但弹孔的角度有问题。子弹是从右往左打的,入口在右太阳穴,出口在左颞部。这个角度,如果是自己开的枪,枪口必须紧贴着太阳穴,而且手腕要往外翻。
但照片上,李维民的右手是垂着的,枪掉在地上,离手有十几公分。这说明,枪不是从他手里掉下来的,是被人放在地上的。一个自杀的人,开枪之后肌肉会瞬间僵硬,手指会死死扣住扳机,枪不会掉。除非,他死后有人把枪从他手里拿走了,又放在地上。
陈清泉把照片翻过来,看背面。法医的签字在上面,名字叫何建国。他记下了这个名字。
第二个案子,是三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死者叫赵和平,三十二岁,东山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卷宗上写着:2012年7月8日晚,赵和平驾驶一辆白色桑塔纳,在省道上与一辆大货车追尾,当场死亡。经检测,赵和平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系醉酒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结论:意外。
陈清泉看着事故现场的照片。那辆白色桑塔纳的车头完全撞扁了,驾驶座被挤压得只剩一半。赵和平的尸体被从车里拖出来,放在路边,盖着一块白布。照片是从各个角度拍的,有一张拍到了赵和平的脸——很年轻,三十出头,脸上有血,但表情不像是被吓的,倒像是解脱。陈清泉盯着那张脸看了很久,总觉得在哪儿见过这个人。想了半天,想起来了——赵和平,这个名字,他在陈岩石给他的那个铁盒里见过。
那是一封举报信,信是赵和平写的,举报的是塔寨村制毒的事。信的落款日期是2012年6月15日,距离他出事,不到一个月。
陈清泉把那份举报信从铁盒里翻出来,跟卷宗放在一起。举报信的笔迹,跟卷宗里赵和平的签字,一模一样。
第三个案子,是两年前的一起“失踪案”。失踪者叫林秀英,就是昨天吊在路边那个女人。卷宗上写着:2013年9月,林秀英到市公安局举报塔寨村村长林耀东强迫其弟林大壮运毒。
市局受理后,转交缉毒大队调查。调查期间,林秀英突然撤诉,称之前的举报系“误会”。2013年11月,林秀英失踪。家属报案,市局组织搜寻,未果。2014年3月,依法按失踪人口处理。
陈清泉看着那份卷宗,冷笑了一声。“撤诉”、“误会”、“失踪”,这些词,他在绿藤见过太多了。每一次,都是同一个剧本——举报,然后被威胁,然后撤诉,然后失踪,然后死了。高明远玩这一套玩得很溜,林耀东玩得更溜。至少高明远还会找个借口,说是“经济纠纷”、“个人恩怨”,林耀东连借口都懒得找,直接把人杀了吊在路边。
他把这三份卷宗摊在茶几上,看了整整一个上午。窗外的天晴了,阳光从云层里透出来,照在地板上,亮得刺眼。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点了一根烟。脑子里把这三个案子串起来——李维民查塔寨,死了;赵和平举报塔寨,死了;林秀英举报塔寨,也死了。三个案子,三个死者,同一个指向——塔寨。这不是巧合。
他掐灭烟头,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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