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五十六章 献出金印  风起刈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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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总督江南、江北、浙江、山东、福建、湖广的杨宜並不熟悉扶桑的国情,对之前扶桑外交往事了解甚少,只是希望能够获得扶桑的协助,来一同打击横行大明东南沿海诸省的倭寇。

    但杨宜所派遣的使者郑舜功並没有达成预期的目的,不仅没有见到『扶桑国王』,甚至连拥有大明颁下扶桑国王金印的大內家家督都没有见到。

    其实,扶桑早在洪武四年十月就与大明有著官方联繫(《明太祖实录》),当时主导与大明进行外交、入贡、贸易等事务的是南朝坐镇九州,且担任征西大將军(征夷大將军)兼式部卿的怀良亲王(后醍醐天皇八男)。

    当时南朝所面临的严峻政治、军事形势,使得怀良亲王为了能够继续与九州、西国之中北朝一方势力进行抗衡,不得不对大明的进行称臣入贡,以换取大明的支持,进而挽回南朝的颓势。

    宋濂在《送无逸勤公出使还乡省亲序》中就说:“先是日本王统州六十有六,良怀(怀良)以其近属窃据其九,都於太宰府。”

    明太祖朱元璋也云:“朕惟日本僻居海东,稽诸古典,立国亦有年矣。向者国王良怀(怀良)奉表来贡,朕以为日本正君,所以遣使往答其意。”(《明太祖实录》,洪武七年六月乙未)。

    由此可见,对於南朝怀良亲王的奉表入贡,洪武君臣並非十分满意。其虽在形式上满足了明朝“四夷宾服”的需求,但在实质上却並未达到朱元璋意欲“深交”於扶桑的政治目的。因此,在与扶桑北朝方面尚未取得联繫,及其正式奉表入贡之前,朱元璋虽然还是坚持赋予了怀良亲王“扶桑国王”的正统性称號,但也进一步强化了“表贡允合”的礼仪原则並多次对违礼者却而不受。可以说,在怀良亲王“扶桑国王”错误称號的背后,也隱含了朱元璋对扶桑北朝申交入贡的期待。

    隨著以斯波义將为首的重臣支持下,足利义持(足利义满之子)便断绝了与明朝的朝贡往来,导致倭寇袭扰大明沿海诸省是逐渐猖獗。

    即便足利义持逝世以后,其弟足利义教几经波折后嗣位征夷大將军,还恢復了与大明的勘合贸易,並派遣使臣道渊等“奉表贡马,及鎧甲、盔刀等方物”(《明宣宗实录》宣德八年五月甲寅),但依旧没有有效遏制或减少倭寇对大明东南沿海诸省的袭扰。

    应仁之乱后,足利將军家对勘合贸易的控制力度大幅削弱。

    加上经济困窘的原因,足利將军家退出了“公方船”的经营,转而將“勘合符”进行转卖,以收取勘合礼钱、谋求直接財源。此时足利將军家已经不再充当勘合贸易的主体,一些实力雄厚的地方大名开始走向前台。

    其中,大內家控制了从瀨户內海到大明的海路,京兆细川家则是控制了九州岛南部赴明朝的海路。

    嘉靖二年(扶桑大永三年,1523年)六月,大內家派谦道宗设(谦导宗设)任正史,持正德勘合赴明朝贡。同时,京兆细川家也派鸞冈瑞佐、宋素卿等人,持弘治勘合到达寧波。市舶司检验时发现勘合有新旧之分,宗设与鸞冈產生孰真孰假的爭执。

    后宋素卿暗中行贿寧波市舶太监赖恩,不仅得以先进港验货,而且在安排宴饮席次时,又將鸞冈置於宗设之上。宗设愤愤不平,遂唆使手下攻杀鸞冈,隨后一路“纵火大掠,杀指挥刘锦、袁璡,蹂躪寧绍间,遂夺舡出海去”。这次“寧波爭贡”事件,对明朝与扶桑国交关係的演变,產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嘉靖皇帝接受浙江巡按御史杨彝的建议,对扶桑入贡要按照旧例严格管理,“入贡以十年为期,徒眾不得过百人,贡舡不得过三只,亦不许以兵仗自隨······今后遣使入贡,务遵定例,如违,定行阻回”。

    这是大明朝廷首次以主动强硬的姿態,对扶桑提出了“绝贡”的警告,並採取了一定必要措施,也表明大明朝官方“扶桑观”的渐趋恶化。不过,明廷此举的目的並不是要像洪武时期那样“绝而不与之交”,而是要求扶桑遵守“以小事大”规范和表现出“敬慎”的姿態。

    再加上,大內家治下领国的不断缩水,以及在与朝鲜方面贸易份额还被上杉家抢占,使得大內家本就窘迫的財政状况愈发的雪上加霜。

    大內义长为了能够换取上杉家的支持,来与毛利家进行持续的抗爭,不得不將大內家长期珍藏著的扶桑国王金印转赠给上杉清定。

    为避免使者被毛利家截获,大內义长便以治下领国的天主教医师內田托马(內田托马斯,山口首个皈依天主教之人)作为使者,让其携带扶桑国王金印,以及自己的求援信渡海北上至上杉家治下的于山国见岛,正式向上杉家请求支援。

    从此刻起,失去扶桑国王金印的大內家再也不能以『山口都督』的名號与大明、朝鲜进行外交、贸易了。

    而大明这边,代替杨宜担任总督的是由赵文华推荐安徽省出身的浙江巡抚胡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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