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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他人举起,能以最高时速百公里的速度奔跑,动态视力跟反射神经也超乎寻常,所以地球人类的缠斗技就不管用了。
就算能趁对方倒地后跨坐在身上,但对方只凭腹肌的力量,就能轻松弹至半空,被压制在地上的一方,只用单脚的力量就能将对方踹飞。
所以人类有人类的战斗方式,怪物也有怪物的战斗方式。
此外,踏出步伐的速度,逼近敌人的距离都不同,因此跟对手对峙的距离也不同。
实际上,格斗技就是如何巧妙操控彼此之间距离的一种游戏,距离、角度和攻防的位置都是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要素。
为了掌握距离,拉格纳在与他人的对决中花费了不少时间。
这个世界的人在战斗时,都会和对手保持好一段距离,双方大概会站在相隔五公尺的距离上对峙。
因为踏出的步伐很大,脚步也很快,所以拉格纳刚开始见识到时,也很是感叹,不过其实也没什么。
这只是因为防御技巧不够成熟罢了。
越是不擅长防御的人,就越想和对手拉远距离,这是格斗技中很常见的情况。
毕竟会害怕被对方攻击,所以必须待在对方打不到的地方,才能放心。
因此,在这个世界基本上都是你来我往,你打一下我打一下。
这种非常乏味的战斗,这种无谓又单调的一进一退动作,对拉格纳来说,简直就是过家家。
无论和对方相隔五公尺,还是百公尺,同样都没意义。
因为这两种距离都无法让攻击确实命中对手,换成六公尺、七公尺或十公尺都一样,没用。
反而以步行的方式靠近,却能让对手产生误判。
这是因为在逼近到一定距离后,即使有厘里之差,也具有相当大的意义。
在这样的距离下,自己的攻击能够命中对手,也能对对手的攻击作出反应。
并且因为动作角度等诸多因素,只是朝旁边挪动半步,便有可能扭转局势。
所以双方对峙的距离应该维持在细微到足以左右战局的程度,而绝非从五公尺以外的地方冲过来攻击,或是往后跳之类的。
不管怎么说,异世界的战斗方式太落后了,而这也让拉格纳得心应手。
但相比之下,这个世界还是有优势的,因为这里存在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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