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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根是一个新来的后生仔,在欧洲的学术界看来,你个阿美莉卡的小资历也来班门弄斧。
因为摩尔根当时是既不信达尔文那套,当时的小资历普遍认为没有严谨实验证明,达尔文你太老了,回去吧。
小资历比较喜欢孟德尔这套,诶,摩尔根也不喜欢,天天捣鼓数学那套,不还是考猜吗?证据呢?
虽说摩尔根后面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回旋镖队长,但摩尔根主打一个叛逆,天天和孟德尔派互怼。
但不可否认的,摩尔根是美国崛起的一代,美国偷窃欧洲国运了属于是。
第二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奖或医学奖的生物学家,比巴甫洛夫更加纯粹的核心生物学。
在当时生理学和医学来看,生物还是略显小众,你生物学什么资历啊,当然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生物学开始猛猛发力,直到大家耳熟能详的“21世纪是生物的世纪”。
你摩尔根叔叔一个雷霆果蝇打开了现代遗传学的全新世界。
此时的孟德尔正坐在修道院的花园里,面前摆着一只粗陶碗,里面满满一碗煮好的豌豆。
他手里的勺子悬在半空中,目光落在天幕上那行“1866年”的字样上,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1866年,好熟悉的年份。他脑子里忽然有个念头正在缓缓浮上来。
他想起来了,1866年,天幕说他的那篇关于豌豆杂交实验的论文发表的时间。
他低头看了一眼碗里那些圆滚滚的豆子,沉默了片刻,又舀起一勺送进嘴里,慢慢地嚼著。
摩尔根:黑转粉了家人们。
达尔文蹲在书房的地板上,手里正轻轻按住一只虎斑猫的后背,他在研究自己的进化理论。
看到天幕后他把草茎放下,达尔文的手指在猫的耳后停留片刻,然后低声自语:“看来在天幕又有一位大佬级别的生物学家要登台了。”
摩尔根:其实我也黑达尔文,家人们。
【离开布林莫尔之后,摩尔根做了两个决定。
第一个决定是结婚,对象是他从前在女子学院教过的一名研究生,后来成为他科研生涯中最重要的合作者之一。
第二个决定是转去哥伦比亚大学,全身心投入遗传学研究。
当时的遗传学界分裂成两个主要阵营:
一边是信奉达尔文自然选择学说的博物学家,喜欢在野外观察昆虫和鸟类,用肉眼和标本做推论;
另一边是信奉孟德尔定律的数学派,用统计数字证明性状的分离和组合。
摩尔根对两边都不完全满意,他觉得博物派太粗疏,缺乏精确的、可重复的实验验证;
数学派又太抽象,沉溺于公式和概率,却对活生生的细胞内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感兴趣。
他更倾向于实验派,这一派当时最响亮的口号是“突变”,认为新物种的形成不是靠缓慢积累有利变异,而是靠某种突然跳跃式的变化。
这个学说的主要旗手是荷兰人德弗里斯,摩尔根读过他的书,觉得很有道理。
为了验证突变理论,摩尔根需要一个能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后代的实验材料。
有人向他推荐了果蝇,这种小虫子在腐烂的水果上繁衍得飞快,十天就能完成一个世代,养一瓶子果蝇等于养了一支遗传学大军。
摩尔根和他的学生们把哥伦比亚大学的实验室塞满了玻璃瓶,里面爬满了红眼睛的果蝇。
他本来指望看到突变在实验室里成批涌现,结果头两年几乎一无所获。
瓶子里孵出来的果蝇,除了偶尔出现几只眼睛颜色稍微深一点的,整体上子子孙孙都差不多。
直到1910年,一只白眼果蝇出现在显微镜下。
在野生型全是红眼的果蝇群体里,这只白眼的雄性个体像一颗掉进红色墨水瓶里的白珍珠。
摩尔根立刻把它单独分出来,小心翼翼地让它与正常红眼雌蝇交配。
子一代全部是红眼。
他再让子一代互相交配,子二代出现了白眼,而且白眼只出现在雄性身上。
这个比例,红眼与白眼之间的数学关系,和孟德尔定律预测的分离比完全吻合。
而白眼与性别锁在一起的规律,则指向了另一个更深的结论:
决定眼睛颜色的基因,可能就坐在那条与性别相连的染色体上。
摩尔根突然想起几年前读过的一篇论文,作者提出过染色体是遗传物质载体的假说。
那个假说当时被很多人当成异想天开,摩尔根自己也没太当回事。
现在他的果蝇数据不偏不倚地砸在那个假说的正中心。
白眼的出现是一个经典的单基因突变,但真正让摩尔根被彻底折服的,不是突变本身,而是突变之后的遗传规律竟然完全符合孟德尔那套他曾经不屑一顾的数学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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