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6章 经济组织的模式和限定  征途实录:启航1926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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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觉之一。也许离开了你,原来你创始的企业确实不行了,但类似的企业,早就已经发展起来了。

    所以让他们走,我们绝不挽留。真正良好的经济,不是向他们让步,能够换来的,而是需要依靠我们自己的努力。

    谈到这里的时候,李思华想起了前世,因为对疫情管理不满,一大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嚷嚷着要移民,当时就让李思华感到可笑。这些人移民,又能在西方社会找到多少机会呢?他们的离开,对国家的大局能够有什么影响呢?这些人很多是企业高层,但其实真的是自己能力很强吗?不过是幸存者偏差而已,有的是人可以替代。在当时的社会上,太多的人不是没有足够的能力,而是没有足够的机会而已。他们的离开,可能反而给这些人机会。

    说实话,当时已经是中俄与美欧开始对立的格局,未来是否会发展到热战都不一定。看到这些人的“移民”叫嚷,未免感觉这是1949,人在大陆,却加入了国民党的赶脚。如果这样的比喻,让这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悦,他们还可以想象,在1941年,日美爆发战争前,日本人赶着移民美国集中营的好事。

    确定了原则之后,我们要定义经济组织的机制。

    我们上述的原则是按照民营企业设定的。在民用企业确定原则后,它的机制已经很清楚。创始人自行组织管理层、合法合规招聘员工,合法合规经营和纳税,调查部门保持对其经营情况和数据的调查和监察,以保证其合法合规。其它的内部管理,党组织也好,政府也好,都不会干涉。民营企业底层员工的利益,还是要依靠调查和执法部门来保证,至于民企工会,其实没有太大意义,很容易被收买。

    公有制企业或者说国企,又该如何设定经济组织呢?

    在薪资方面,我们的原则是共同富裕,所以不存在管理层薪资大大高于普通员工的可行性,最高规定,管理高层的个人薪资,不能高于员工平均薪资的2倍,略微的差距,是为了维护管理层的权威。

    在利润方面,不同的企业,要根据对行业的调查情况,决定其上交利润的比例。除去上交利润之后的剩余利润,以类似民企员工持股会的性质进行分红,但最高领导的分红收入,不得超过普通员工平均分红收入的10倍。这已经是很高的激励了。

    说到底,在公有制企业,你想获得更多的财富,就只有一条,把企业的经济效益搞上去,共同富裕了,你的收入就高了。但是,不可能发财。想发财,又觉得自己有本事,那就脱离公有制企业,去自己创业,或者去民企。

    除了一般的民企和公有制企业,可能还有两种特殊的企业。一种是国内的合资或合作企业,参照民企的模式执行。但如果是公有制企业与之合作或合资的混合制企业,国企的股权部分按国企规则执行,而民企的股权部分按民企规则执行。

    另一种是现在还没有,但未来可能会有的企业。例如外国资本来投资,建立了中外合资或者外商独资的企业,如何处理呢?

    原则是,圈起来,而且我们不会为他们单独开新的条件。这类的企业,必须设立于沿海的自由贸易区或者保税区,因为他们投资的利润,不是分给员工,而是要拿走,所以我们引进他们,本身是为了特殊的目的,例如某项产业,我们自身的能力还比较欠缺,而不是为了他们的资本。

    这些外商背景的企业,他们要招聘优质的员工,就必须给出更高的薪水,因为我们自己的企业,利润是必须分配给员工的。他们不分利润,那就必须提高薪水。劳动部门,要根据对国内企业的测算,单独设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

    无论是民企或者是外企,我们的经济部门,切忌一点,就是不能为了引入资本的招商引资,而去扭曲甚至变更我们的原则。经济数据的增长不是目的,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改善才是目的,不要本末倒置。

    未来,不管是我们最高5%利润的规定,还是底层员工的最低薪资标准,都会受到无数的攻击,资本和资本家们,会找出无数的理由,几十年如一日,来诱使我们放弃自己的原则,这是考验党性的时候。是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就要看自己能否坚持原则。

    我们不能用人民的利益,去交换所谓的招商引资,通过努力压低人民的收入,来获得资本家的青睐,这样的所谓“营商环境”,一点都不是骄傲的事情,反而是耻辱。

    只要我们的市场足够大,消费力足够强,劳动生产率能够不断提高,自然有能忍受我们条件的资本家来投资。暂时少一些没有问题,不要焦躁到放弃自己的原则。记住,对资本和资本家的引进,只是解决我们暂时的不足,而不是作为主线来发展,如果是那样,只能意味着我们这个党变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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