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39章 李思华的最后一篇文章  征途实录:启航1926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生特质,是说每个国家和民族自有来历,即有所谓的个性。例如在美国拥枪,一直是合法的,法律保护合法公民可以拥有枪支自卫。这种法律,在美国建国之初,地广人稀警察力量薄弱的时代,有其合理性。但发展到现在,仍然合理吗?包括很多美国人自己,也不认为这样是合理的。但为什么美国不修改法律呢?

    除了枪支销售,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集团,当然不愿意禁止销售,砸了自己的金饭碗以外,更重要的,向民间提供枪支,是为了给劳动力阶层内部矛盾提供作案工具,增加矛盾烈度。包括废除死刑,是为了让美国劳动力阶层开枪者,更加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大胆开枪杀人。枪击可以带来无法弥补的矛盾升级,结合美国的身份政治,只要美国劳动力阶层内部不断矛盾升级,不断互相残杀,美国大资本阶层的统治就是稳定的。

    这样的“合法性”有意义吗?明明美国已经建立了庞大的警察系统,还要劳动者自己买枪维护自己的安全,一件事情出两份钱,如果在我们中国,人民肯定会问:那要政府干什么呢?那要警察干什么呢?

    所以在法律之前,必须是情理,合情合理的法律,才有意义。但情理是随着国家民族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这就是原生特质被发展逻辑改变的缘故。我们中国坚持的“事实正义”,其实就是为了合乎情理,法律并不是最重要的,如果根据法律来“程序正义”,由于法律往往落后于情理的发展,并且有原生漏洞,所以各种“合法但不合情理”的弊端,就会不断爆出。这就不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而是本本主义、教条主义。

    所以民本社会主义,从来不是规定了法律条文,只要符合法律条文就有了合法性,就神圣不可侵犯了,只要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不符合大多数人的情理,“合法性”就没有意义,就必须被修改。

    对于民本社会主义的论述,李思华是力图为全球社会主义国家,建立起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本质的、基础的逻辑——沿着民本的方向发展,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就不会有大的偏差。

    李思华接下来对资本主义和金融寡头主义的论述,则非常出人意料,并没有像人们通常以为的那样痛批资本主义。

    她首先说明了自己的失望。认为一直到二战结束初期为止,资本主义还是充满活力的,没想到短短几十年,资本主义就衰败了。而自己本来这些年祈盼资本主义世界,能够有深度的思想家,能够为资本主义寻找到突破的路径,毕竟当年马克思也认为,社会主义会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产生。

    但是几十年过去,西方一个有见识的理论大师都没有产生,她读到的所有西方著名学者的著作,除了为现有的资本主义体制辩护,一点突破性的理论都没有,因为他们害怕突破会损害他们的金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这样的学者,都是一些垃圾,生产着无用的思想废品。资本主义已经已是一所破屋子,至少这些人,应该力图去做裱糊匠们,结果反而一个个都是站在破屋子前,手舞足蹈,非说这个破屋子多么有价值,非要别人承认破屋子,才是人类该住的房子。

    讽刺之后,她提出了自己的观察:资本主义的迅速败落,是因为金融寡头主义的侵削。资本主义最凶恶的敌人,与其说是社会主义,还不如说是金融寡头主义。这就是“发展逻辑”上的迷路,走上了一条通往死胡同的岔路。

    产业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什么?其实与社会主义一样,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的消费和投资环境,因为产业发展是长期化的。资本主义为利己主义者牟利,是通过剥削大多数民众的剩余价值。成为富人,需要稳定的时间积累,剩余价值是积累起来的嘛。

    但在现实中美国是如何做的呢?过去几十年,美国的国策,却不是老老实实地发展资本主义,而是试图建立美元霸权,通过贸易逆差输出美元,由于最终增加的美元需求,只与国际贸易的增量有关,如果美国要尽最大可能地获得更多铸币税,就需要定期通过制造金融危机,将美元从国外收回,这就形成了固定的所谓美元周期。

    这是一种制度化的对全世界实体产业的金融抢劫。美国为什么有那么极端舆论战、政治战、对全世界的情报体系,目的就是为定期制造社会危机,从而诱发金融危机,为周期性金融抢劫制度服务。

    所以美国这种金融寡头主义,是真正反资本主义的,其利益的来源,已经不再是剩余价值剥削,而是直接的抢劫。资本主义是割韭菜,会留下民众生存所需的韭菜根,而金融寡头主义,是连韭菜根一起挖掉,片瓦不留、寸草不生。

    剩余价值还只是一个分配比例多少的问题,而金融寡头的抢劫,是连本带利全榨干。剩余价值还有一个比率的问题,叫剩余价值率。可是金融抢劫根本无法用比率来分析,那是抢劫得连骨头渣都不剩下,一点儿剩余都没有。“剥削”“薅羊毛”“收割”,对于金融寡头而言都太温柔了,只能用“抢劫”或者“强盗”来形容。

    这种极端的掠夺,自然让资本主义快速衰败,对金融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