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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喝得烂醉如泥,倒在床上,人事不省。第二天,他推说身体不适,闭门谢客。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他在家里躲了好几天,不敢出门,不敢见人,不敢照镜子。
第五天,阿巴斯来了。他没有问陈老爷这几天去了哪里,也没有问那乞丐的事。他只是走到地毯前,蹲下来,用手轻轻抚摸著绒面。然后他站起来,笑了。
“夫人今天气色好多了。”他说。
陈老爷站在门口,看着那张深红色的地毯,看着那些金线绣成的图案。他看不出什么变化,可阿巴斯说好多了。他相信阿巴斯。
第五次下手的时候,他已经不会吐了。他找到了一个废弃的枯井,把猎物藏在里面,每天去喂一次食物和水,隔几天取一次血。
他学会了用剃刀,向另一名胡商买的,说是什么大马士革钢,剃得很干净,头皮上连一点茬子都不剩。他学会了用针,扎进血管里,让血一滴一滴地流出来,不浪费一滴。他学会了处理尸体,烧了埋,埋了烧,不留痕迹。
那一年,他一共杀了四个人。没有人发现。第二年,他杀了三个。第三年,杀了四个。第四年,杀了五个。第五年
他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那团毛发开始站起来了。起初只是在地毯上蠕动,像一条蛇;后来慢慢地立起来;再后来,它长出了四肢,长出了躯干,长出了头。它开始走路,走得很不稳,摇摇晃晃的,像刚学步的孩子。
它开始说话,起初只是咿咿呀呀的,后来能蹦出几个字,再后来能说完整的句子。它开始长出面孔,先是轮廓,然后是五官,然后是表情。每一夜,它都比前一晚更像人。每一夜,它都比前一晚更像秀娘。
奇怪的是,所有人都记得这位夫人。陈家的管家记得,丫鬟记得,护院记得。铺子里的掌柜记得,生意场上的伙伴记得,连知府大人都记得。
他们记得秀娘的模样,记得她的声音,记得她爱穿的衣裙,常簪那支赤金衔珠步摇。没有人记得她已经死了。包括夫人自己
秀娘每天早上醒来,梳妆打扮,去铺子里查账,去天宁寺上香。她跟所有人打招呼,聊家常,说笑。一切都很正常。
直到那两个锦衣卫来了扬州。
“我该说的,都说了。”陈老爷靠在石榻上,目光从那面空荡荡的墙上收回来,落回沈焕脸上。
“只有一个要求。”他说,“死之前,让我再看一眼我的秀娘。不管她变成了什么模样,只要看一眼就行。”
沈焕看着他。看了很久。
“你的秀娘吗?”他的声音里带着一口叹息。“在下地府之前,恐怕你真应该看看自己用这么多人的命,铸成的是一件什么蠢事!”
陈老爷笑了,笑声在整个牢房里回荡。他说自己唤回了秀娘,两人又团聚了五年,一切都值了,他不指望任何人理解,只有他们夫妻知道对方的爱。
沈焕站起来,腿还有些跛,可他没有扶墙。他走了两步,停下来,没有回头。
“等著吧。有的孽,终要自己见证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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