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71章 国会干政的问题  崇祯重振大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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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理顺的任职命令下达,京城各界普遍表示欢迎。

    他们希望这位名满天下的状元,给京城带来新气象。

    刘理顺也不负众望,首先就向皇帝提议确定议会权力,并且要在《大明礼法公约》中,草拟相关条文。

    这吸引了朝野的注意力,很多人积极献策。

    面对涌动的民意,筹建顺天府议会的刘理顺,首先邀请负责国会公民委员会的陈继儒,在顺天府议会筹建公民委员会。

    公民委员会组建后,第一个组建的下属机构是公民资格委员会。负责认定能参加选举的公民资格,以及拥有被选举权的公士,确定选民和候选人。

    然后是公民权益委员会,负责确定徭役时间,保障公民的抗租抗税等权力。

    刘理顺把接受公民意见、反映情况、请求解决问题等工作,也放在公民权益委员会。对于公民用来信或走访等方式表达意见,必须做出处理。

    这是上传的重要通道,让议会能够切实反映民意——

    朱由检仿照的是信访,把这块工作交给了议会。

    他希望上传下达一样通畅,这样才能政通人和、百业兴旺。

    重制礼乐喊了数年,京城应该是受影响最大的地方,很多士民对参政议政非常热情,盼望着顺天府议会成立。

    得知能在议会筹办处表达意见后,他们蜂拥而来,排着队提出建议。

    顺天府议会筹办处,整日接见来访人员,把他们的诉求整理提交给相应衙门。

    至于收到的来信更是数不清,有不少人提出对议会的建议。

    刘理顺让筹办处的官吏一一记下,对一些人反映的问题,也转交相关衙门解决。

    在一些问题得到结果后,很快,民间就有人把民权委员会当成伸冤的地方,申诉自己蒙受的冤屈。

    刘理顺这下顿时头大了,因为这一块工作虽然属于礼法范畴,却显然不是他目前工作的重心。

    为民伸冤是很重要,但是他若忙于这件事,议会什么时候才能办起来?

    在涿鹿区和苏松新区工作数年后,刘理顺已经明白工作要有重心。想减少这类事情,最重要的是把新的礼法制度定下来,让官吏和民众都有礼法可依,在礼法指导下解决问题。

    所以他认为目前最重要的是办议会,把大明礼法完善。

    思索之后,刘理顺找到正在改制的大理院,请求他们帮助解决问题。

    王之臣在争议声中就任左都廷尉后,正好想做些事情。

    得知刘理顺的来意,顿时欣然同意:

    『若是能帮京城民众伸冤,获得他们的认可。』

    『本官这个左都廷尉,还有谁能非议?』

    在六月更换九卿越来越近的现在,王之臣迫切做出成果,得到朝堂大臣的推举——

    他可没忘记大理寺卿是廷推,左都廷尉同样。

    思考之后,王之臣道:

    “大理院监督总署,就是负责监督审判的。”

    “如果案件审判有问题,特别是程序上有瑕疵,监督总署有权要求重审,把案件分给相关廷尉署。”

    “这件事刘学士就不用担心了,大理院会派人入驻议会。”

    打算派个主事,去顺天府议会负责这件事。

    不过刘理顺却觉得这样不恰当,他说道:

    “议会的事情,应当由议会自己处理。”

    “再说对信访事项分类传达不麻烦,完全可以让议员做,不用为此增加官员。”

    “将来,民权委员会的议员,会把信访事项送到相应衙门,并监督后续进展,给信访人一个交待。”

    “大理院在监督总署成立对接机构即可,不用派人去议会。”

    这完全把大理院当成了配合议会工作的衙门,王之臣听到后有些不悦。

    只是看着刘理顺的目光,他知道这是个一心做事的人,根本不理会那些弯弯绕绕。

    尤其是刘理顺被皇帝看重,已经在地方工作四年,六年后十年地方工作经历期满,铁定成为朝廷大臣。将来成为首辅,也是有可能的事情,这符合皇帝“宰相必起于州部”的用人标准。

    这样一位简在帝心的人物,他吃饱了撑的与之为难。尤其是顺天府议会现在是代行国会权力,要求大理院配合也是应有之义。

    所以王之臣最终决定,要卖刘理顺个好,答应道:

    “大理院这边好说,都察院、刑部那边,本官也可以帮忙疏通。”

    “今后和三法司有关的事务,尽管转交过去。”

    刘理顺欣喜不已,向王之臣不断拜谢。

    有了三法司配合,他再要求其他衙门配合,那就更加容易。

    很快,他便拿着和王之臣达成的协议,去和其他衙门谈。

    这些衙门的官员也知道他是皇帝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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