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75章 《大明礼法公约》前六条  崇祯重振大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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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的朝会,确定了朝廷诸司和国会的权力分界,也明确了六科在维护礼法上的权威。

    朝会结束之后,群臣更加认识到,国会设立不可避免,已经越来越影响到朝堂格局。

    民间则对此普遍表示欢迎,他们希望通过国会,获得参政议政的权力。

    四月十六日的朝会和国会联席会议,他们非常关心。

    他们希望国会的权力,写入《大明礼法公约》——

    这个仍在草拟中的礼法,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甚至有人草拟出自己想象的条文,刊登在报纸上面。

    一直主导礼法制定的群臣,对此极为紧张。

    他们希望礼法在自己主导下制定,而非民间参与。

    首辅韩爌,认为应该封禁这样的文章,不许报纸刊登。

    朱由检听到后轻笑道:

    “没必要这样担心!”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朕岂是堵塞言路的人?”

    “更何况真理越辩越明,礼法条文经过众议,会让民众更接受,将来更容易执行下去。”

    又说道:

    “这样,把草拟出的礼法条文公布出去,让民众一起讨论。”

    “朕希望《大明礼法公约》,是真正由君臣民共同商定的约法。”

    “无论天子还是百姓,都要一体遵循。”

    命令内阁和国会筹办处整理草拟的条文,明确公布出去。

    他想看看大明的士民,能不能提出新意。

    ——

    皇帝这个决定,让韩爌很是无奈。

    但是他也担不起堵塞言路的名声,只能召集内阁诸公,还有国会筹办处的委员,整理礼法条文。

    这样一整理,他们发现很多条文已经可以衍生出来了,约法三章的第一章“大明朝廷机构”,框架基本确定。

    “礼法公约的第一条,就是大明的定义,确定天朝、帝国、藩属的分界。”

    “第二条嘛,自然应该是朝廷,确定朝会和廷议的权力。”

    “这两条前段时间都已定了下来,可以直接写上去。”

    看着先前讨论草拟的条文,韩爌道。

    他希望朝廷的权力,能够放在最前。

    但是国会的人不同意,虽然刘宗周不在,国会却并非没人。

    负责筹备顺天府议会、代行部份国会权力的刘理顺就说道:

    “朝廷的权力固然重要,但是放在第二条,有些不大妥当。”

    “愚以为这一条应该写明大明的权力,是君臣民共享共治。”

    “这些日子我也草拟了一条,还请诸位共观。”

    将自己草拟的礼法条文拿给众人观看,国会的人看到后纷纷同意。

    韩爌作为首辅,自然也看到了,只见上面写着:

    【大明天子与臣民共治天下,设立大明国会代表民意,与臣民共商国事。

    大明国会分为资政院和谘议院,资政大臣和各级资政由大明天子任命,国会议员由大明公民选举士人担任。资政院和谘议院的议员,享有同等的权力。

    各地省府县可组建地方议会,按士农工商和财产状况分配席位。士人议员由各级官府任命,农工商议员由大明公民选举士人担任。

    大明国会和地方议会拥有拟定礼法、审核财政收支、确定赋税和徭役的权力,并可监督大明官吏,弹劾违法官吏。

    国会下属机构和选举办法、召开时间,具体由《大明会典》相关条文规定。】

    这个条文的风格,和在皇帝指示下拟定的条文一脉相承,韩爌等人很快认识到:

    刘理顺是有备而来,说不定还得到了皇帝支持。

    作为朝堂官员的首领,韩爌斟酌之后,还是决定维护官员的权力,说道:

    “既是君臣民共治,本官以为,还是应该把臣子的权力放在第二条。”

    “国会代表民意,可以放在其后。”

    “这样第一条写的是天子的权力,第二条是臣子的权力,第三条是民众的权力,如此方符合君臣民排序。”

    “你们都说是不是?”

    一众大学士纷纷发言,支持他的提议。

    朝会和国会的排序可不是无关紧要,而是代表着两者的地位。

    如果国会在前朝会在后,以后朝会就要尊重国会的决议。

    如果朝会在前国会在后,那就说明国会只是朝会的补充,没有最高权力。

    两方争执不下,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奏请皇帝裁决。

    ——

    朱由检看他们因为礼法条文的顺序都能吵起来,不由感到无语。

    但是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代表着将来谁是最高权力机关。

    他在最初制定礼法时,参考的是君主立宪制。在和刘宗周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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