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12章 征信体系,催科外包  崇祯重振大明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朱由检想了一下,指着西苑的池塘道:

    “有一句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如果把大臣看作大鱼,大户看作小鱼,民众看作虾米。”

    “你说债务公司成立前,大鱼和小鱼都在吃什么?”

    是在一起吃虾米!

    刘理顺很快得出这个结论。

    以前官府和大户经常沆瀣一气,吃掉作为民众的虾米。

    皇帝设立债务公司后,事情反而变了,债务公司吃下大户的放贷,然后才向民众这个虾米索债。

    这才是正常的顺序,而非大鱼和小鱼联合起来,一起去吃虾米。

    皇帝在这中间,分配的是大臣和大户的利益。

    明白过来的刘理顺,对债务公司的设立不再反对。

    反而还积极道:

    “臣以为债务公司还应有特殊的权力,例如强制讨债。”

    “对于民间的暴力逼债、典当妻女等行为,应当严格监督。”

    “这类行为应和高利贷一样,纳入违法借贷,列入债务重组范围。”

    “如果经营范围内出现这样的事情而不问,说明当地债务公司不合格,应当评估许可。”

    利用债务公司,打击这些行为。

    朱由检点头认可,认为可以增加债务公司的作用。

    最好把金融方面的黑恶全部集中到债务公司,更方便朝廷监管。

    他向刘理顺道:

    “债务公司应该对债主也是有益的,方便开展业务。”

    “债主固然会被债务公司盯着无法展开违法借贷,却也不用担心欠债人逃亡,本金都无法收回。”

    “对欠债不还的老赖,债主也可以转卖债务,交给债务公司收回。”

    “还有议会道德委员会要建立诚信档案,和债务公司、钱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完善征信体系。”

    “凡是欠债逾期、违法借贷的,都应该有记录,方便评估当事人的诚信,降低借贷风险。”

    这都是在完善金融秩序,在一个完备的秩序中,合法经营的从业者,能获得更高收益。

    刘理顺对此也不再排斥了,一一答应下来。

    而且他还提出一个办法,让朱由检陷入深思:

    “陛下,臣以为拖欠官府的赋税,也可以看作债务。”

    “对于无力缴纳的贫困家庭积欠,官府可酌情减免。”

    “但是能缴纳却故意拖欠的,臣以为这种催缴积欠的工作,可以让债务公司承担。”

    “如果他们仍拒不缴纳,那就强制破产,由债务公司接收产业,把拖欠者强制移民海外。”

    这个提议,是朱由检没有想到的。

    他之前定的是纳税服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拖欠赋税冻结公民身份。

    但是这个办法在重制礼乐后或许能深入人心,现在很多人并不怎么在乎公民身份。

    清理积欠这件事,只能逼着官员去做,纳入他们的政绩考核范围。

    不过催科向来被视为暴政,很多自命清高的官员不愿为。

    如今,刘理顺的提议,则展示了另一种可能:

    官府可以把积欠打包给债务公司,让他们去向大户催债。

    甚至,还能让债务公司清查赋税。发现偷税漏税的情况后,他们同样可以去收债。

    这对大明的赋税征收工作,将是一次完善,能够极大地减少偷税漏税——

    相比官府,在民间活动的债务公司,更清楚各家有多少家底、应该缴纳多少赋税。

    他们的手段也更多,很多官府不方便做的,他们都可以做出来。

    所以,朱由检答应了刘理顺的提议,让他在顺天府试点。

    只要转运朝廷的赋税不变少,顺天府可以将积欠催收外包,交给债务公司。(本章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