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3章 被抄袭原创编剧(2)  快穿:诸天逆炮灰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她旁边坐着一个中年男人,据说是她的编剧工作室合伙人,也是当初那个把沈渡剧本转给她的制片人。

    庭审开始后,林昭雪的律师首先发言,核心论点是:"被告沈渡曾在去年十一月接触过原告的创作团队,接触过程中接触到了原告的核心创作思路,随后在剧本中大量使用了原告的独创性设定。"

    苏砚辞听到这里,嘴角微微一扯。

    对方律师的表述非常谨慎,用的是"接触"而不是"偷窃",用的是"接触到了思路"而不是"看到了剧本"。这种措辞是为了规避"侵权"的法律定性,把事件模糊成"灵感碰撞"。

    但赵律师的准备显然更充分。

    "法官,我方请求展示第一组证据。"赵律师站起来,把蓝色笔记本的原件和相关鉴定报告递了上去,"这是被告沈渡先生从去年九月开始的创作手记,每页都有日期记录,笔迹鉴定证明为同一人连续书写,时间跨度覆盖整个创作周期。"

    法官翻看了笔记本复印件,问对方律师:"原告方对此有异议吗?"

    林昭雪的律师凑过来看了一眼,脸色微微变了一下:"……需要时间鉴定。"

    "不急。"赵律师笑了笑,继续递第二份材料,"我方还有微信聊天记录公证,时间为去年十月至今年一月,被告在朋友群中多次讨论该剧本的灵感、人物、核心反转,时间戳清晰可查。"

    第三份材料递上去:"去年十一月,被告向制片公司发送的初稿大纲邮件,经鉴定附件修改时间为邮件发送当日,且与最终版剧本存在明显迭代关系。而原告方的《深潭》剧本版权登记时间为——"赵律师翻了一下材料,"今年二月,晚了将近三个月。"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

    林昭雪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变了。她偏头跟旁边的合伙人低声交谈了几句,语气急促,手指攥着桌沿。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