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猪倌”  东莞谋生,烈焰红唇予我温柔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嫂子,不是我,是阿黄配种,本来就要饲料费,这是村里的老规矩,算了,别给了。”

    “你他妈真混蛋,给你白玩,我不问你要钱,你还问我要工钱。”

    “嫂子,算了,别说了,我不是忘恩负义之辈,等我以后发财了,给你建个大别墅,我先走了。”

    “只怕等到我头发都白完了,也等不到那一天。”

    张凤打开一个破旧小布包,拿出一张绿爷爷,又拿出一包芙蓉王。

    “给!”

    “你怎么还有烟呢?你又不抽?”

    “前几天河家村收的。”

    “你又去偷人了?”

    “滚犊子,狗子里吐不出象牙,会不会说人话?”

    “嘿嘿,谢了!明天早上8点,你到小石桥边等我。”

    丁阳推开门,一阵寒风袭来,双腿有点打颤,感觉身体被掏空。

    叼起一根芙蓉王,

    “阿黄,走了!事都办完了,你还惦记着黑妹干嘛?”

    阿黄就象听懂人话一样,快速冲出猪圈,甩着一对巨大的QQ,左摇右晃的往回走,不带走一丝尤豫的,妥妥的渣猪。

    丁阳跟在阿黄后面,

    阿黄,有时候真羡慕你啊,盖一次50块,同样是盖一次,我他妈一毛都没唠叼,被人家白嫖了,还他妈总闯祸。

    有时候啊,这人还真不如猪,我他妈混的是猪狗不如啊!

    丁阳,24岁,职高毕业,1米84的个子,身材笔挺,8块腹肌,一身的腱子肉,五官长得象AI精修图,每一帧都挑不出毛病,皮肤好的连女生都妒忌,属于那种走在路上会被误认为明星的脸,视觉冲击力极强。

    一般的女人根本扛不住他的撩骚。

    正因为如此,丁阳成了稀缺品,村里的留守妇女都想勾搭他。

    丁阳这厮书读的虽然不多,却颇喜欢历史,尤其喜欢《隋唐演义》,崇拜宇文成都,不喜欢浪费,崇尚排队。

    而丁阳之所以留在农村,是因为三年前,女朋友偷情了一个“地中海”,被他给发现了,他把那对狗男女打个半死,差点没抢救过来。

    丁阳下手太狠,专踢“地中海”下半身,听说那方面已经废了,判了三年,缓刑四年,虽然不用去监狱服刑,由派出所代为监管,但每个星期要去派出所报到。

    由于缓刑期间,爷爷奶奶怕他再出事,逼他留在农村,

    爷爷开了个小型养猪场,养了几头母猪,其中阿黄是一头大公猪,除了帮自家配种,也帮村里配,赚点饲料费。

    丁阳是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他5岁时父亲突发心梗去世了,母亲听说去了美国,前些年还寄些钱回来,这几年没了音频,听说在纽约罗斯福大道红灯区站街,做进出口生意,也不知是真是假,反正丁阳对母亲也没啥印象。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