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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国迈著沉稳而有力的步子,推开了私人卧室那扇红木大门。屋子里静悄悄的,唯有墙角的壁炉在静静燃烧,橘红色的火苗在天花板上投射出变幻莫测的影子,透著一股子说不出的安宁与奢华。
他没有立刻躺下,而是踩着脚下那张触感温润、软得像是踩在云端上的白虎皮地毯,缓缓走到了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前。
窗外,是银装素裹、在月光下散发著冷冽寒光的塞外大草原。更远的地方,则是那群蜷缩在严寒荒野里、连一口热肉汤都喝不上的所谓“京城邻居”。
李建国从怀里摸出一根特供的雪茄,划燃一根火柴,火光照亮了他那张如刀刻斧凿般刚毅的面孔。
他深深吸了一口,任由那辛辣且厚重的烟草味道在肺腑间打转,随后吐出一口苍白的烟雾。看着玻璃窗倒影里那个挺拔、威严、浑身上下透著霸主气息的男人,他那张冷硬的嘴角,突然浮现出一抹满不在乎的弧度。
三年前,这个镜子里的人还是个面黄肌瘦、眼神里满是绝望和木然的受气包。
那时候的他,生活在那座名为“南锣鼓巷”的樊笼里,每呼吸一口空气,似乎都要看许大嘴那些人的脸色;每吃一口饱饭,都要担心被刘海中这种小人算计。
那是种什么样的日子?
那是种被所谓的“邻里情”、“道德绑架”紧紧勒住脖子,连挣扎都显得多余的慢性自杀。
正因为吃过那样的苦,他才更明白现在的舒爽有多么来之不易。
这份天差地别的两级反转,外面那些俗人以为是靠运气,或者靠那虚无缥缈的命。只有李建国自己心里清楚,真正的内核,只有三个字:断舍离。
首先是这个“断”。
他断掉了那些恶毒、贪婪、只会趴在他身上吸血的所谓“亲朋好友”。
不管是当年逼他断亲下乡的李家老小,还是那些在关键时刻落井下石、抢占他房产的伪善街坊,在他眼里,这些人跟腐烂的肉块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不一刀切下去,哪怕神仙下凡,也救不了他的命。
他断得干脆,断得疯狂,断得让那些人直到现在都觉得他是个冷血的疯子。
可正因为这份绝对的冷血,他才有了清爽而纯粹的灵魂,去承载这片广阔无垠的草原,去创建这个武装到牙齿的重工帝国。
其次是这个“舍”。
他舍弃了那些毫无意义、廉价且愚蠢的圣母心。
在这片弱肉强食的土地上,怜悯是这世上最致命的毒药。
如果他刚才心软了,哪怕只给刘光天那帮垃圾一碗残羹剩饭,那群贪婪的蝗虫就会顺着这道口子,把红旗大队辛辛苦苦攒下的家当啃食殆尽。
他舍弃了当“好人”的虚名,好人通常命短且过得憋屈。他宁愿当一个横行塞外的霸主,当一个让敌人闻风丧胆的魔头,也要保住手里这碗滚烫的肉。
最后是这个“离”。
他离开了那个腐朽、阴暗、散发著陈旧霉味的旧圈子。
那个大杂院里的算计,那些胡同里的嚼舌根,在他现在的宏图伟业面前,渺小得连一粒尘埃都算不上。
李建国转过身,看着书桌上堆放著的、透著金属冷光的机械厂图纸,以及那一排排由地宫起获的德制工业母机参数。
这些才是他的底气,这些才是他傲视天下的资本。
这种对自己人生的绝对掌控感,这种能让媳妇沈清秋在最严寒的冬夜喝上温热的灵泉水、让儿女在纯金杯里撒欢的实力,全都源于一个最根本的动力:爱自己。
前世的他活得太憋屈,总是在为别人的看法而活,总是在为那点虚无缥缈的认可委曲求全。
这一世,他彻底悟透了。
爱自己,就是不给任何人作践自己的机会;爱自己,就是要把这世界上最好的东西,统统搂进自己的怀里,哪怕是强抢,也在所不辞。
正因为他懂得把自己的尊严放在第一位,所以那些曾经高高在上的城里人,现在才不得不像狗一样趴在雪地里求他施舍。
正因为他懂得把家人的幸福看得比天大,所以红旗大队才会在短短三年内,从一个荒凉的牧场变成这北方最强横的工业要塞。
这就是断舍离的力量,这是一个男人真正觉醒之后,对这操蛋世界最狠、最霸道的反击。
他走到酒柜旁,给自己倒了一杯冰镇过的灵泉原浆,清凉的液体划过喉咙,激起一阵阵让他浑身气血沸腾的快感。
他的意识微微下沉,视线落在了脑海中那个代表着红旗大队领地建设值的进度条上。
那金色的条状物已经彻底填满,此时正微微颤动着,发出一阵阵轻微的嗡鸣,仿佛在孕育著某种惊天动地的质变。
这一千点的建设值,是他带着社员们开荒、建厂、驯马、打狼,用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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