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7节  漢賊不兩立,王業不偏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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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可設法,使呈文與批覆有所區分。

    “最後決定,朕與丞相往後批覆百官所呈文書,皆以硃批。

    “既使朝廷之批與百官之批,形式有所分,輕重有所異,亦彰朝廷威重。

    “凡朕與丞相硃批所至,朝廷州郡、百官萬吏須即刻奉行,稽遲者以違制論。

    “自丞相以下至二千石太守,批覆屬官、屬吏所呈文書,皆以藍批。

    “既別於朝廷,又顯大臣之權。

    “凡藍批所至,州、郡、縣亦須即刻奉行,較硃批稍後。

    “至於軍中,亦當行此朱、藍批閱之法。

    “此外,朱、藍之墨,須朝廷尚方監專制,摻以密料防止作偽。

    “以此,當能大減下官下吏篡改、僭擬朝廷、上官文書舞蔽之象。

    “如是,則上下行文涇渭可辨,政令審閱、裁斷、行施,亦可如臂使指矣。

    “非止如此。

    “朕以為墨入朱出,同樣可以適用於四柱清賬之法。

    “入賬以墨筆記之,出賬以赤筆記之。

    “亦可以大增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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