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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舍為中級,員額三百。
上舍為高階,員額六十。
相當於外門弟子、內門弟子與親傳弟子的區別。
太學生按『齋』管理,每齋約三十人。
由於長安不像洛陽,被董卓付之一炬,有不少空出來的屋宅,於是實行寄宿制。
來自四面八方的太學生平日到太學上課,回到齋舍後,便與同齋生一起研究、自習。
太學會在春三月與秋九月組織兩次考核,進行升舍公試。
『升舍』即為三舍法核心所在。
最關鍵的升舍,便依靠每年春秋兩度的公試。
以儒學為例,考試雖仍舊考察經義,卻不再以通曉經義為主,而更多考核學生處理實務的能力,以及他們對某一特定事件、政務的思考與處理能力。
這便是經義以外的『策論題』。
至於算學、農學,考核的同樣是處理具體政務、庶務的能力。
外舍升內舍,名額暫定為優等五十人、良等二百五十人。
定額選拔,毫無疑問,便是通過持續高壓的競爭,汰弱留強,確保最終人選的精英性。
進入內舍後,一旦再通過考核進入上舍,便是仕途坦蕩了。
上舍生,最終考核,由朝廷大臣主考。
成績分三等。
上等者可直接授官,實現了學而優則仕的直接轉化。
中等者則可以“守官”,也就是代理某縣縣尉、丞、長之職,跟在前輩身邊打雜學習。
下等者,仍可繼續留修。
非止如此,太學每月還會有學官主持的月度小試。
小試過後,學官負責評定太學生的課試成績。
成績分優、良、否三等。
積累一定的『優』,即可獲得積分,假如積分攢夠了卻未能通過每年春考秋考,仍舊可以進入內舍,甚至上舍,不再是一考定終身。
此外,大漢在課試之外,還創設了典農官之制,太學生假若不能通過考核進入上舍,積分足夠的話,可以選擇成為典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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