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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爷爷七十五岁的年纪,这个岁数不短不长。他叫郑亭,郑丰是他最小的一个儿子,也是唯一一个还活在这个世上的,而他的妻子在生这个幺儿时大出血去世,所以他对郑丰格外宠爱和纵容。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惯得人无法无天。

    看着郑丰长大的街坊邻居们面对郑丰往往都是避而不及的。从小的混世魔王,偷鸡摸狗,再大点,他就敢撬锁进别人家偷钱,打人。

    后来有一天,或许是他突然的良心发现,他救下了一个河里挣扎着不会游泳的孩子。

    他浑身湿哒哒地抱着孩子上岸,姗姗来迟的家长抱过孩子,抓着郑丰的手说了好多句谢谢,因为担心而含在眼里的泪被险些经历失去而又复得的激动冲出眼眶。颤抖的手和通红的眼眶,秋凉时节,她身上的外套只穿进了一只胳膊,鞋也没穿好,半只脚踩在散布着许多碎石粒的地上。

    她匆匆地抱着孩子回家了。

    大概是发现做点微不足道的好事就能得到大家的褒奖,他开始变好了。

    学着影乡里最时髦的老师穿衣服。因为是为数不多从影乡外来此长居的人,衣着风格和乡里差异很大,别人一旦提及,说“老师你这衣服穿得很靓哦。”,老师就会扬起头,说“这叫时髦。”。

    他在街上溜达的时候听到的,“靓”是好字,所以“时髦”也是好的。他学。

    虽然学的拙劣,但外表看上去给人温和了不少。

    他又开始琢磨读书了。可惜他从前顽劣,课是从未听过的。十九岁的年纪,从头再学一遍拼音和数学,自然是招来了小孩们的嘲笑,但也收获了看他闹天闹地长大的大人们的夸奖。

    从来都心浮气躁的人怎么会突然乖乖静心下来读书。他越看越觉得这字像毒药,一碰就让他头疼不已。

    学习学不好了。那就换另一种学。

    学什么呢?他不知道。

    但听过这段日子里从前他没得到过的夸赞,他也不愿意再做个乡里小混混了。

    那就先这样吧。至少人看起来讨喜了不少。

    郑亭将自己儿子的变化看在眼里。他提在心里那块石头也落下一点。

    对于郑丰这个孩子,他是期待的。可是他的妻子死了,因为这个孩子。

    他对这个儿子有怨,但更多的是期望。希望他能学好,能成才。这是他妻子最后拼尽全力生下的孩子。可他从来都没带过孩子,以往都是他的妻子在带,偏偏郑丰又长得极像母亲,他舍不得打,舍不得骂。无从下手的教育和他的期待构不成平衡,只能看着郑丰被他越养越歪。

    好在如今他自己醒悟了过来。为此他甚是高兴。

    后来,郑丰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小姑娘长相秀气,葡萄眼,樱桃嘴,笑起来眉眼弯弯,很乖巧。不怎么爱说话,见人常常微垂着头,显得有些怯懦。

    他说:“我对她一见钟情。”

    他又说:“我一定要娶到她。”

    于是他又开始了他的流氓行径。

    摸清楚小姑娘每天的作息规律后,他开始堵在每天的必经路上,送上一朵新鲜刚摘的野花,偶尔是他觉得还不错的小吃。

    小姑娘无一例外都拒绝了,被堵烦了,便选择绕路走。平时总三分钟热度的郑丰在追人这件事上却显得格外认真。好几次,特意多绕了两圈路再走到这里的姑娘依然能看到郑丰手持野花在那里堵她后,也认了。

    “我们先做朋友,好不好?”她很认真地看着他说。

    郑丰想,既然能做朋友,那离女朋友也不远了。

    于是他欢喜地点着头,重重地回答:“好!”

    他还是每天都在那条路上等着小姑娘散学,会帮小姑娘提着包。这么一来二去的,两人也相熟了起来。

    可惜小姑娘努力了,也喜欢不上郑丰,倒是被同个班上的一个男生吸引。

    她试图和郑丰解释清楚,告知他们并不相配——她喜欢那种学习好,也阳光的少年。

    他还记得,小姑娘同他说起那个男生时的模样。

    眉眼弯弯,眼里全是对那个男生的仰慕,兴高采烈的,就好像童话里公主憧憬着那个属于她的王子那般。

    郑丰觉得难堪,看着女孩雀跃地将他留在身后的背影,帮女孩提着书包的手逐渐收紧。

    读书好,他不会读。

    阳光,好像和他也不沾边。

    在她所喜欢的选项里,他被排除在外。

    他觉得喉咙有些发疼,想喊住前方灵动的身影说些话,张了嘴却发不出声音。

    他只能沉默地跟在她后面。

    后面几个月,他与往常无异,照例在她回家的必经路上等着她,陪她走回家。

    直到有一天他喝了酒,陪着她走回家的路上,他又想起那天她说的话:“他学习那么好,又高又开朗的,我们班好多女孩都喜欢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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