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章 第27章  综武:从打造第一暗器开始无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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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为凤凰山庄第二样营生。

    脂粉妆品之利,自古便是金山银海。

    秋凤桐虽未曾婚娶,却也知前世那些瓶瓶罐罐如何吸金敛财。

    古今女子对容颜之珍视,并无二致,甚至古时更为执迷——世间女子多依附男子而生,维持青春貌美近乎生存之本。

    为此不惜代价,乃至戕害自身。

    昔人面泛焦黄,便是因铅粉之类长期敷面所致。

    而今时此地,妆品之业远未如后世那般纷繁竞逐。

    这灵心护手霜用料俭省,见效却极迅捷,涂抹后不出一个时辰,肌肤便显柔润光泽。

    以此入市,不啻妆奁中之灵丹,不愁不能速占一席之地,为山庄引来活水钱财。

    更重要的是,护手霜与丹药不同,它属于妆品之列,不似丹药那般引人垂涎。

    倘若秋凤桐取出的是壮骨丸,或许还需担忧各方势力乃至朝廷出手争夺——毕竟那是能夯实武道根基的宝物。

    但护手霜则不然。

    虽能聚敛巨富,却不至于令那些盘踞一方的大势力公然撕破脸皮、下场强夺;至多不过在暗处使些手段,巧取豪夺罢了。

    其中虽仍有风险,秋凤桐却并不畏惧——在这世上,想要攫取财富,又何曾有过全然安稳的路?

    何况,待他自身实力足够强横,自然能镇住那些暗处的魑魅魍魉,守住手中产业。

    故而一切的根本,仍是提升修为。

    只要力量足够,纵使坐上那九五之尊之位,天下又有谁敢多言半句?

    既然生财之道已有眉目,接下来要务,便是锤炼自身的战之力了。

    “《御剑术》……终是到了修习之时。”

    秋凤桐伸手取过那卷他心心念念的**,正是《御剑术》。

    此法顾名思义,乃是以真气驾驭剑器、凌空攻守之技。

    若修至化境,便可御剑凌霄,千里之外取人首级。

    此世并非没有类似的手段,譬如《名剑八式》与《万剑归宗》便是其中翘楚;又如盖聂的《百步飞剑》,亦属同源——总不会有人以为,百步飞剑只是将剑掷出便罢了吧?

    此外,能御物凌空者亦不在少数。

    如无情可驭物飞行,御剑自然不在话下;再如朱无视的《吸功**》,连巨石龙雕皆可操控,何况一柄长剑?

    而这门**,也正是秋凤桐最为渴求的。

    御剑凌霄,哪个少年不曾做过那般逍遥云端的梦?

    不仅如此,《御剑术》之于秋凤桐,除却满足夙愿,更对他长久以来的谋划大有裨益——他始终致力于铸成“七绝剑阵”

    ,而此阵原本需七人共执。

    那么问题来了:秋凤桐耗费无数心血铸炼七柄宝剑,难道只为在山庄中布下一套需七人共御的剑阵?

    自然不止如此。

    七绝剑阵绝非随意凑足七人便可运转。

    若要成阵,七人纵不能心意相通,也须默契无间;加之皆需修习相应**,并达到一定火候,这皆需漫长光阴。

    而眼下,秋凤桐最缺的便是时间。

    更关键的是,七人修为亦不能过低,至少需达先天之境。

    否则他苦心锤炼的剑阵,便仅能应对先天层次的对手——那他又何必倾注如许心血?

    秋凤梧凝视着掌中两卷古籍,指尖触及封面的刹那,空气里忽然荡开无形的涟漪。

    左手那卷《七绝剑阵》骤然震颤,苍老浑厚的声音如古钟嗡鸣:“狂妄!区区驭剑之术,也配与天地剑势相提并论?”

    右手《御剑术》的书页无风自动,清越嗓音似玉磬轻击:“老顽固,你那些繁复阵势,抵得过我千里取敌首的逍遥?”

    秋凤梧眼底掠过一丝了然。

    自三年前那次练功走火,他便发觉自己触碰秘籍时,这些承载武学精魄的典籍竟能彼此感应,甚至争辩不休。

    这秘密他从未向孔雀山庄任何人透露——包括父亲秋一枫。

    “二位何必争执。”

    他缓声开口,目光却投向窗外层叠的飞檐。

    暮色正浸染着凤凰山庄的琉璃瓦,七座剑阁在夕照中投下细长的影。

    父亲总说山庄缺了镇场的高手,八个先天强者撑起的威名,在宗师辈出的江湖里已显单薄。

    《七绝剑阵》忽然沉寂片刻,再出声时带着金石相击的冷硬:“小子,你心里清楚。

    要凑齐七位先天剑手布阵,比登天还难。

    秋一枫坐镇孔雀山庄数十载,也不过攒下七位供奉。”

    “所以你需要我。”

    《御剑术》的书页泛起淡金纹路,字句如游鱼般浮动,“一人即是剑阵,七剑齐出时,何须假手他人?”

    秋凤梧指节微微收紧。

    他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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