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1章 :责任认定!  名义:开局成为法院副院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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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顿了顿。

    “他们等了多久,你知道吗?”

    赵志刚没说话。

    “李援朝在大风厂干了三十四年,”陈清泉说,“三十四年,没请过一天假。”

    他顿了顿。

    “他女儿昨天赶到医院,哭着问他疼不疼,他不能说话,就在她手心里写字。”

    他又顿了顿。

    “他写的是:别哭。”

    赵志刚低着头。

    他看着桌上那张开庭通知。

    红字。

    公章。

    11月20日。

    “周志强,”陈清泉说,“二十二岁,进厂刚满三个月。”

    他顿了顿。

    “他母亲从塘沽坐火车来京州,在火车上站了七个小时。”

    他又顿了顿。

    “她到了医院才知道,她儿子昨晚差点没救过来。”

    他看着赵志刚。

    “你刚才说,太快了。”

    他顿了顿。

    “你觉得,这些人等了多久?”

    赵志刚没回答。

    他把钢笔拿起来。

    又放下。

    日光灯照在他脸上。

    他的脸很白。

    不是那种健康的、血气充足的白。

    是那种长期在写字楼里不见太阳、加班熬夜、靠咖啡续命的白。

    “陈院长,”他说,“我不否认,大风厂的工人很惨。”

    他顿了顿。

    “但惨,不代表山水集团有责。”

    他又顿了顿。

    “您刚才说的那些,李援朝干三十四年也好,周志强母亲站七小时也好——这些都是情感,不是证据。”

    他抬起头。

    看着陈清泉。

    “法律讲证据,不讲情感。”

    会议室里安静了。

    非常安静。

    安静到能听见墙角那堆报纸被风吹动的哗啦声。

    郑西坡的手攥紧了椅背上的军大衣。

    那个额头上贴纱布的年轻工人又想站起来。

    刘处长的拐杖顿了三下。

    笃。

    笃。

    笃。

    陈清泉没说话。

    他看着赵志刚。

    看着他那身熨得笔挺的深灰色西装。

    看着他那条勒得紧紧的深蓝色领带。

    看着他那只刻着奢侈品牌logo的银色领带夹。

    然后他开口。

    “赵律师。”他说。

    “在。”

    “你刚才说,法律讲证据,不讲情感。”

    “是。”

    陈清泉点点头。

    他把桌上那张医疗费明细拿起来。

    三十七个名字。

    三十七串数字。

    他把纸翻过来。

    背面是他刚才手写的那串数字——5000000,下面画着一条横线。

    他拿起刘处长的签字笔。

    在这串数字下面,又加了一行字。

    他写得很快。

    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沙沙的声音。

    写完。

    他把笔放下。

    把纸推过去。

    推到赵志刚面前。

    赵志刚低头看。

    那行字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他抬起头。

    看着陈清泉。

    “陈院长,”他说,“您这是什么意思?”

    陈清泉没回答他的问题。

    他问:

    “赵律师,你在山水集团干三年了?”

    赵志刚愣了一下。

    “是。”他说。

    “三年里,办过多少案子?”

    赵志刚顿了一下。

    “二十七个。”他说。

    “胜诉率多少?”

    “百分之八十。”

    陈清泉点点头。

    “百分之八十。”他重复了一遍。

    他顿了顿。

    “你知道我当法官二十一年,”他说,“改过多少判决书吗?”

    赵志刚没回答。

    “两百三十七份。”陈清泉说。

    他顿了顿。

    “不是因为原来的判决错了。”

    他又顿了顿。

    “是因为原来判得太轻了。”

    他看着赵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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