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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顿了顿。
“他们等了多久,你知道吗?”
赵志刚没说话。
“李援朝在大风厂干了三十四年,”陈清泉说,“三十四年,没请过一天假。”
他顿了顿。
“他女儿昨天赶到医院,哭着问他疼不疼,他不能说话,就在她手心里写字。”
他又顿了顿。
“他写的是:别哭。”
赵志刚低着头。
他看着桌上那张开庭通知。
红字。
公章。
11月20日。
“周志强,”陈清泉说,“二十二岁,进厂刚满三个月。”
他顿了顿。
“他母亲从塘沽坐火车来京州,在火车上站了七个小时。”
他又顿了顿。
“她到了医院才知道,她儿子昨晚差点没救过来。”
他看着赵志刚。
“你刚才说,太快了。”
他顿了顿。
“你觉得,这些人等了多久?”
赵志刚没回答。
他把钢笔拿起来。
又放下。
日光灯照在他脸上。
他的脸很白。
不是那种健康的、血气充足的白。
是那种长期在写字楼里不见太阳、加班熬夜、靠咖啡续命的白。
“陈院长,”他说,“我不否认,大风厂的工人很惨。”
他顿了顿。
“但惨,不代表山水集团有责。”
他又顿了顿。
“您刚才说的那些,李援朝干三十四年也好,周志强母亲站七小时也好——这些都是情感,不是证据。”
他抬起头。
看着陈清泉。
“法律讲证据,不讲情感。”
会议室里安静了。
非常安静。
安静到能听见墙角那堆报纸被风吹动的哗啦声。
郑西坡的手攥紧了椅背上的军大衣。
那个额头上贴纱布的年轻工人又想站起来。
刘处长的拐杖顿了三下。
笃。
笃。
笃。
陈清泉没说话。
他看着赵志刚。
看着他那身熨得笔挺的深灰色西装。
看着他那条勒得紧紧的深蓝色领带。
看着他那只刻着奢侈品牌logo的银色领带夹。
然后他开口。
“赵律师。”他说。
“在。”
“你刚才说,法律讲证据,不讲情感。”
“是。”
陈清泉点点头。
他把桌上那张医疗费明细拿起来。
三十七个名字。
三十七串数字。
他把纸翻过来。
背面是他刚才手写的那串数字——5000000,下面画着一条横线。
他拿起刘处长的签字笔。
在这串数字下面,又加了一行字。
他写得很快。
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沙沙的声音。
写完。
他把笔放下。
把纸推过去。
推到赵志刚面前。
赵志刚低头看。
那行字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他抬起头。
看着陈清泉。
“陈院长,”他说,“您这是什么意思?”
陈清泉没回答他的问题。
他问:
“赵律师,你在山水集团干三年了?”
赵志刚愣了一下。
“是。”他说。
“三年里,办过多少案子?”
赵志刚顿了一下。
“二十七个。”他说。
“胜诉率多少?”
“百分之八十。”
陈清泉点点头。
“百分之八十。”他重复了一遍。
他顿了顿。
“你知道我当法官二十一年,”他说,“改过多少判决书吗?”
赵志刚没回答。
“两百三十七份。”陈清泉说。
他顿了顿。
“不是因为原来的判决错了。”
他又顿了顿。
“是因为原来判得太轻了。”
他看着赵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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