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57章:蔡永强的“投名状”  名义:开局成为法院副院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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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清泉在办公室里坐了整整三天。

    这三天,他没怎么出门,没怎么见人,甚至连食堂都没去。

    罗旭让人把饭送到办公室,他扒拉两口就放下,眼睛始终盯着桌面上的那枚弹壳。铜黄色的,在阳光下泛着冷光,像一只闭着的眼睛。

    他在等。

    等一个人,等一个时机,等那个藏了五年的老鼠从洞里钻出来。

    第一天,他把塔寨的所有公开资料又翻了一遍。工商登记、税务报表、村务公开栏的照片、林耀东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稿。这些东西,表面上干干净净,挑不出任何毛病。塔寨是纳税大户,是模范村,林耀东是人大代表,是慈善家。所有的文件都在告诉他:你搞错了,这是个好村子,这是个好人。

    第二天,他把那天晚上拍的照片和热成像图整理成了一份报告。六十七度的厂房,凌晨两点到四点的车流,三辆摩托车,六个人,五发子弹。他在报告的最后写了一行字:“塔寨村存在重大制毒嫌疑,且与本市公安系统内部人员存在关联。建议立即成立专案组,提请省厅、省纪委介入。”写完之后,他把报告锁进了抽屉里。现在还不是时候。没有内部人的证词,这份报告递上去,就是打草惊蛇。蛇一跑,就再也抓不住了。

    第三天,他开始琢磨蔡永强这个人。

    蔡永强的档案他看了三遍。四十三岁,警校毕业,干了二十年缉毒警,立过两次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五年前,他的搭档李维民“自杀”之后,他就从一线退了下来,当了缉毒大队的大队长。说是大队长,实际上被架空了。队里的人不听他的,案子不让他碰,开会不叫他。他在公安局大楼里的办公室,在走廊最尽头,门牌上贴着“杂物间”三个字,一直没撕。

    档案里有一张蔡永强五年前的照片,穿着警服,站在禁毒宣传栏前面,笑得很憨。下巴上有一颗痣,眉毛很浓,眼睛不大,但很亮。五年后的蔡永强,陈清泉见过一次。那是他到任的第一天,全市干部大会,蔡永强坐在最后一排,靠墙,低着头,像一只缩在角落里的猫。散会的时候,所有人都走了,他还坐在那里。陈清泉从主席台上看过去,只能看到一个后脑勺,头发白了一半。

    一个人,五年,头发白了一半。

    陈清泉把那枚弹壳翻了个面,看着底部的编号。五四式,警用制式。五年前,李维民就是被这种枪打死的。卷宗上写着“自杀”,子弹从下颌射入,贯穿颅脑。但法医报告上有一行小字,被涂掉了,用放大镜还能看得出来——“射入角度约十五度,不符合自尽特征。”

    十五度。一个人拿枪顶着下巴自杀,枪管和身体的夹角应该在六十度以上。十五度,只能是别人开的枪。别人站在他面前,枪口朝上,顶着他的下巴,扣动了扳机。

    陈清泉闭上眼睛,想象那个画面。李维民跪在地上,或者被按在墙上,面前站着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有人在笑,有人在数钱,有人在打电话。然后枪响了,血溅了一墙。有人拍了照,有人写了报告,有人签了字。李维民就变成了“因抑郁自杀”的缉毒警,老婆改嫁了,女儿寄养在亲戚家,案子结了,档案封了。

    只有蔡永强,把那些不该存在的东西,藏了五年。

    下午四点,陈清泉给罗旭打了个电话。“罗市长,帮我约一下蔡永强。今晚八点,到我宿舍。”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陈书记,蔡永强他……您确定?”

    “确定。”

    “好,我安排。”

    罗旭的语气有点怪,像是有话想说又不敢说。陈清泉没追问,挂了电话。他知道罗旭在想什么——蔡永强在公安系统是个禁忌,谁跟他走近了,谁就有麻烦。罗旭是老好人,不想惹麻烦,但也不敢违抗市委书记的命令。

    晚上七点五十五分,陈清泉关了办公室的灯,回到宿舍。他没开大灯,只开了一盏台灯,放在茶几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门留了一条缝。他把那枚弹壳放在茶几上,旁边放着两瓶矿泉水和一包烟。烟是五块钱一包的本地烟,他在小卖部买的,蔡永强抽的那种。

    八点整,门被轻轻推开了。

    蔡永强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灰扑扑的夹克,拉链坏了,用别针别着。头发乱糟糟的,胡子好几天没刮,眼睛红红的,像是刚哭过。他手里提着一个铁盒子,方方正正的,跟鞋盒差不多大,锈迹斑斑的,上面缠着一圈又一圈的胶带。

    “陈书记。”他叫了一声,声音沙哑,像嗓子眼里塞了砂纸。

    “进来。关门。”

    蔡永强走进来,把门关上,还上了锁。他站在茶几前面,两只手抱着那个铁盒子,指节发白。眼睛盯着茶几上的那枚弹壳,瞳孔缩了一下。

    “坐。”陈清泉指了指对面的沙发。

    蔡永强坐下来,腰挺得很直,但腿在抖。他把铁盒子放在膝盖上,两只手按着,像怕它跑了。

    “知道我叫你来干什么吗?”陈清泉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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