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四章 我需要立马抖擞精神  天幕:开局你鳄鱼叔叔是牢轮椅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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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在这里养成了他一生最显著的品格:一种刀枪不入的乐观。

    他觉得规矩就是规矩,遵守就好,省下来的精力全被他用来泡实验室和野外考察站了。

    他在学校里遇到了几位好老师,摩尔根后来回忆,正是这几位老师让他明白,知识不是靠夸夸其谈堆出来的,而是一刀一剪、一镜一尺地磨出来的。

    这所学院当时是整个美国女子高等教育的标杆,生物系规模不大,摩尔根是仅有的两位生物学教师之一。

    他一个人扛起了好几门课的教学任务,从细胞学到胚胎学到基础解剖学,学生们的课表上只要有“生物”两个字,基本上都是他在讲。

    他讲课不枯燥,学生很喜欢他。

    正是在布林莫尔的这段教学岁月里,摩尔根创建了他最初的学术人脉网路。

    他和系里的另一位生物教师成了好友,又通过对方结识了一批在欧洲留学的美国青年学者。

    这些人后来有的在德国做胚胎发育研究,有的在英国搞海洋生物分类,有的在法国研究寄生虫。

    摩尔根和他们保持了多年的通信,每年暑假都会去欧洲待一段时间,站在那不勒斯海洋站的实验台前,和来自不同国家的年轻生物学家讨论进化、遗传和胚胎学问题。】

    “摩尔根?”一个佃户把歪著头回忆了一下,“这又是谁啊?看起来像是一个大生物学家。”

    旁边几个人凑过来,有人摸著下巴,有人掰着手指头数了数,“天幕之前讲过孟德尔,讲过达尔文”另一个佃户接话道,“这个摩尔根跟那两位,有什么关系吗?”

    如果找出你最熟悉的三个生物学家的话,达尔文和孟德尔毫无疑问的会出现在名单上,而第三个相信很多人会是摩尔根。

    有诗云:“我劝果蝇重抖擞,不拘一格传后代。”

    在当时的摩尔根是一个新来的后生仔,在欧洲的学术界看来,你个阿美莉卡的小资历也来班门弄斧。

    因为摩尔根当时是既不信达尔文那套,当时的小资历普遍认为没有严谨实验证明,达尔文你太老了,回去吧。

    小资历比较喜欢孟德尔这套,诶,摩尔根也不喜欢,天天捣鼓数学那套,不还是考猜吗?证据呢?

    虽说摩尔根后面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回旋镖队长,但摩尔根主打一个叛逆,天天和孟德尔派互怼。

    但不可否认的,摩尔根是美国崛起的一代,美国偷窃欧洲国运了属于是。

    第二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奖或医学奖的生物学家,比巴甫洛夫更加纯粹的核心生物学。

    在当时生理学和医学来看,生物还是略显小众,你生物学什么资历啊,当然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生物学开始猛猛发力,直到大家耳熟能详的“21世纪是生物的世纪”。

    你摩尔根叔叔一个雷霆果蝇打开了现代遗传学的全新世界。

    此时的孟德尔正坐在修道院的花园里,面前摆着一只粗陶碗,里面满满一碗煮好的豌豆。

    他手里的勺子悬在半空中,目光落在天幕上那行“1866年”的字样上,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1866年,好熟悉的年份。他脑子里忽然有个念头正在缓缓浮上来。

    他想起来了,1866年,天幕说他的那篇关于豌豆杂交实验的论文发表的时间。

    他低头看了一眼碗里那些圆滚滚的豆子,沉默了片刻,又舀起一勺送进嘴里,慢慢地嚼著。

    摩尔根:黑转粉了家人们。

    达尔文蹲在书房的地板上,手里正轻轻按住一只虎斑猫的后背,他在研究自己的进化理论。

    看到天幕后他把草茎放下,达尔文的手指在猫的耳后停留片刻,然后低声自语:“看来在天幕又有一位大佬级别的生物学家要登台了。”

    摩尔根:其实我也黑达尔文,家人们。

    【离开布林莫尔之后,摩尔根做了两个决定。

    第一个决定是结婚,对象是他从前在女子学院教过的一名研究生,后来成为他科研生涯中最重要的合作者之一。

    第二个决定是转去哥伦比亚大学,全身心投入遗传学研究。

    当时的遗传学界分裂成两个主要阵营:

    一边是信奉达尔文自然选择学说的博物学家,喜欢在野外观察昆虫和鸟类,用肉眼和标本做推论;

    另一边是信奉孟德尔定律的数学派,用统计数字证明性状的分离和组合。

    摩尔根对两边都不完全满意,他觉得博物派太粗疏,缺乏精确的、可重复的实验验证;

    数学派又太抽象,沉溺于公式和概率,却对活生生的细胞内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感兴趣。

    他更倾向于实验派,这一派当时最响亮的口号是“突变”,认为新物种的形成不是靠缓慢积累有利变异,而是靠某种突然跳跃式的变化。

    这个学说的主要旗手是荷兰人德弗里斯,摩尔根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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