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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他的书,觉得很有道理。
为了验证突变理论,摩尔根需要一个能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后代的实验材料。
有人向他推荐了果蝇,这种小虫子在腐烂的水果上繁衍得飞快,十天就能完成一个世代,养一瓶子果蝇等于养了一支遗传学大军。
摩尔根和他的学生们把哥伦比亚大学的实验室塞满了玻璃瓶,里面爬满了红眼睛的果蝇。
他本来指望看到突变在实验室里成批涌现,结果头两年几乎一无所获。
瓶子里孵出来的果蝇,除了偶尔出现几只眼睛颜色稍微深一点的,整体上子子孙孙都差不多。
直到1910年,一只白眼果蝇出现在显微镜下。
在野生型全是红眼的果蝇群体里,这只白眼的雄性个体像一颗掉进红色墨水瓶里的白珍珠。
摩尔根立刻把它单独分出来,小心翼翼地让它与正常红眼雌蝇交配。
子一代全部是红眼。
他再让子一代互相交配,子二代出现了白眼,而且白眼只出现在雄性身上。
这个比例,红眼与白眼之间的数学关系,和孟德尔定律预测的分离比完全吻合。
而白眼与性别锁在一起的规律,则指向了另一个更深的结论:
决定眼睛颜色的基因,可能就坐在那条与性别相连的染色体上。
摩尔根突然想起几年前读过的一篇论文,作者提出过染色体是遗传物质载体的假说。
那个假说当时被很多人当成异想天开,摩尔根自己也没太当回事。
现在他的果蝇数据不偏不倚地砸在那个假说的正中心。
白眼的出现是一个经典的单基因突变,但真正让摩尔根被彻底折服的,不是突变本身,而是突变之后的遗传规律竟然完全符合孟德尔那套他曾经不屑一顾的数学预测。
他后来在一封信里半自嘲地写道:
我用了两年时间试图推翻孟德尔,最后反而成了他的抬棺人。】
“这该死的术语”一个佃户双手抱头,手指插进头发里,“和讲孟德尔的时候一样一样的,看得头疼!”
旁边几个佃户深有同感地点头,只有角落里一个年轻佃户还撑著下巴,琢磨著天幕上那句“我用了两年时间试图推翻孟德尔,最后反而成了他的抬棺人”,忽然开口道:
“所以这个摩尔根不喜欢孟德尔的学说,想证明突变派是对的。”他说著,眼睛亮了亮,“但最后却误打误撞,证明了孟德尔是对的?”
事实上摩尔根当时也是相当懵逼,毕竟他天天在生物学的学术会议上骑脸孟德尔派,还怪尴尬的。
摩尔根这人特老实,一直要讲究绝对的证据,不肯低头。
好家伙,全部是孟德尔派的人,这是摩尔根奥特曼首次面对怪兽们的围攻,摩尔根简直是拔剑四顾心茫然了。
摩尔根:一直在挑衅我!看我好好证明突变派给你们看吧!
他向在德国的好基友德里希说他已经受够了这里的染色体和基因的可怕氛围了。
摩尔根他就是死,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会吃孟德尔派一口饭!
真香!
但说句实话,他们并没有非常激烈的学术斗争,也就是打嘴皮子战,摩尔根也不是那种死鸭子嘴硬的人,他只是只信实验。
其实更受不了的是孟德尔派的人:你是说这个反孟德尔的小黑子发现了孟德尔第三定律。
自己的失败固然痛苦,但对手的成功,不对这是直接在自己的领域被碾压过去了。
摩尔根:我以为减速带呢
孟德尔派(痛苦面具):我不得劲啊啊啊!
修道院的花园里,孟德尔的手顿住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碗里剩下的几颗豌豆,他的定律,再一次被证明是正确的。
那些当年被忽略的、被认为是“模糊的数学游戏”的实验,在一个世纪后由另一个物种证实了。
“原来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性状。”他顿了顿,目光落在豌豆上,“果蝇的眼睛颜色和性别绑定了,而我当时,没有找到这么好的性状。”
豌豆的好处说完了,果蝇作为现代遗传学的实验材料有哪些优点呢?
从豌豆,果蝇到噬菌体,生物本身也见证了人类对生命的深刻理解。
它不需要人类像天文学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寻求,而是尺寸间的微小距离便洞悉了生物的本质。
当然这也离不开摩尔根的研究,他一眼看到了孟德尔的定律,第二眼就看到没人注意到的性状与性别挂钩,没有这种天才般的洞悉,果蝇估计还要不知道抖擞精神多久呢。
达尔文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下巴搁在交叠的手背上,望着天幕上那行“博物派太粗疏”的字样,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他目光有些复杂:“什么叫老一代的科学家,没有严谨实验,全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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