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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
文书高声唱道:“人犯王狗儿、刘三才、张氏,采生折割,残害幼童,罪大恶极,依律当斩。
验明正身,即刻行刑!”
满文清教授v:“明代死刑执行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大明会典》载,‘秋后处决’的死刑犯必须在午时三刻行刑,阳气最盛,以镇阴魂。
这直播完全就是太随意了!天都黑了斩人?一点常识都不懂?他真的在大明?”
‘采生折割’案,这种罪行在明初属于‘决不待时‘的重罪,不受秋后处决的限制,理论上可以在审结后立即执行。”
杠上开花v:“那时辰也不对!午时三刻是正午,你看直播间,明明是黄昏。”
历史爱好者v:”自己菜就要少说话,多读书!黄昏行刑在明代律法中有特殊含义:一是‘斩立决‘中的急案,等不到次日午时;
二是在民俗禁忌中,黄昏是‘鬼门开‘的时辰,此时处斩的犯人魂魄无处可归,是一种额外的惩罚。”
杠上开花v:“难道你们口中的天朝上国大明,斩人就在闹市十字街口?太儿戏了吧?”
就是在闹市行刑并暴尸示众,以儆效尤。
十字街口是人流量最大的地方,符合‘弃市’的威慑目的。
尤其是朱元璋时期,对贪官污吏常‘廷杖毕,弃于市’。
我觉得不但合理,而且很合理!”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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