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 十年垄断,血海旧怨  下山吃席,村民竟然是妖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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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府衙的书房,灯亮了一夜。

    周砚坐在紫檀木大案后,面前摊开的不是卷宗,而是一本厚如砖块、纸页泛黄的商会账册。

    账册摊开在天佑七年的页面,墨迹已有些晕开,但密密麻麻的数字和记录仍清晰可辨。

    他的手边,还堆著七八本类似的账册,几叠发黄的诉状,以及一摞从钱庄调来的旧年流水抄本。

    这些是师爷带人跑了一天一夜,从锦里商会、几家老字号的账房,甚至是从已故老书吏家里翻出来的陈年旧物。

    天光从窗棂透进来,在地板上投出菱形的光斑。

    已是卯时三刻。

    周砚却毫无倦意。他盯着账册上“陈记灯笼铺”那一栏,眉头越皱越紧。

    账册记录得很细:进料、出货、工钱、税款陈记灯笼铺在天佑七年正月到八月,生意极好。

    单是“贡品宫灯”一项,就接了十三单,每单的定金、工料、工期,都记得清清楚楚。

    然后,九月开始,账目乱了。

    “九月十七,进料款拖欠,纸商王贵诉至商会”

    “十月初三,竹料断供,匠人停工三日”

    “十月十五,债主上门,本息共计三百二十两”

    周砚一页页翻过去,指尖在那些冰冷的数字上缓缓划过。陈记灯笼铺的衰败,像一场精心编排的戏,每一个环节都卡得恰到好处——原料断供,债主逼门,学徒惨死,最后,铺子起火,陈青山上吊。

    太巧了。

    巧得不像巧合。

    他放下账册,拿起旁边那叠诉状。诉状是陈青山生前递到商会的,厚厚一叠,有七八份。

    墨迹深浅不一,显然是分几次写的。最早的一份,是天佑七年六月初九:

    “状告刘有德、王富贵、赵文渊、孙茂才、张永昌五人,恶意压价,强买铺面,断我原料,坏我名声”

    诉状写得文绉绉的,但字里行间透著一股匠人特有的固执和委屈。

    陈青山显然不擅长打官司,状纸写得絮叨,证据也零碎,翻来覆去就是那几件事——刘有德等人如何联合成都的纸商、竹商,不再给陈记供货;如何散布谣言,说陈记的灯笼“用料不实,画工粗劣”;如何派人假装债主,上门逼债

    商会批了八个字:“查无实据,不予受理。”

    后面几份诉状,内容大同小异,只是语气一次比一次急,字迹一次比一次乱。

    最后一份,是九月二十,陈青山死后第三天,由他妻子陈王氏递的。状纸很短,只有几句话:

    “民妇陈王氏,状告刘有德等五人,逼死我夫,夺我家产,天理何在,王法何在?”

    这次,商会连批文都没给。状纸递上去,石沉大海。

    周砚放下诉状,靠在椅背上,闭了闭眼。书房里很静,只有灯花偶尔爆开的噼啪声。

    晨光越来越亮,照在那些泛黄的纸页上,映出岁月的尘埃,也映出十年前那场不为人知的、鲜血淋漓的倾轧。

    陈青山不是第一个。

    也不是最后一个。

    他又拿起另一本账册。那是锦里商会天佑七年到天佑九年的“会费记录”。

    账册上清楚记着,天佑七年,锦里街有八家灯笼铺子。到天佑九年,只剩三家。

    刘记灯行,王记灯铺,赵氏灯坊。

    还有一家新开的“锦里灯行”,东家五人:刘、王、赵、孙、张。

    消失的五家铺子,有三家的掌柜后来不知所踪,有两家举家离开了成都。而他们的铺面、匠人、甚至独门手艺,都归了那三家,和那家新开的灯行。

    这不是生意竞争。

    是吞并。是剿杀。是一场不见血的、缓慢而彻底的屠杀。

    周砚睁开眼,目光落在桌上那张名单。名单是他自己列的,上面是十年来,因刘、王、赵、孙、张五人而家破人亡的匠人姓名,后面简单标注了结局:

    陈青山,吊死。

    陈王氏,投江。

    学徒张三、李四,淹死于染坊。

    纸商王贵,破产,离开成都。

    竹商老吴,中风,卧床三年后去世。

    画师郑师傅,被赵文渊挖走,后因“手脚不干净”被逐出灯行,饿死街头。

    一共十七条。

    十七条人命,十七条家破人亡的惨剧。

    而这,只是周砚能查到的。那些查不到的,那些默默消失的,那些连名字都没留下的,还有多少?

    他不敢想。

    “大人。”

    师爷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周砚抬头,看见师爷端著一碗热粥进来,放在案上。

    “您一夜没睡,吃点东西吧。”

    周砚没动筷子。他盯着那碗粥,看了片刻,忽然问:

    “师爷,你跟我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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