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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当要如何处置?是否归还安家?
乡里不敢擅自做主,上报县衙。知县与安家商议,安家道,已赠出的产业,不必收回,再说岂有夺孤女财产之理。他们不想参与栾家之事,免得伤心,那些钱财产业,可做孤女抚育之用,全由知县大人做主。
知县又与乡中长者商议,最初有意将女婴托付与寺观,财产一并捐给寺观,也算给孩子积福了。
岂料县衙问遍京郊的庵堂坤观,竟无一座肯接手。
桢氏的来历,师太们自然洞悉,恐怕她背后的势力仍暗中盯着这个女婴。至于那些产业,寺观也不在意。
宅院出过大事,乡间的宅地又不像城里的地皮那般用途广泛,没人愿意买。寺观要一处村中闲院何用?不能任由荒置,单打理就很费心,凭添俗务。
再则,这些本是安家的产业,安家当下说不要了,之后呢?万一安家后人反悔追讨,与望族扯皮也够棘手。
所以众庵观皆曰,这孩子尘缘深重,与佛家道门暂都无缘。
如此辗转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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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这个孩子有福气,那一任的知县心善,夫人亦十分贤惠,自掏腰包着妇人照料这个孩子,有夫有子的良家妇人几乎无人肯应,唯几个寡妇轮流照料。
不知哪位妇人管这孩子叫怜儿,可能是先喊她“小可怜儿”,渐渐简称为“小怜”、“怜儿”。于是怜儿便成了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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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儿快满三岁时,一个在县衙做事的妇人向衙门禀请道,她愿意养这个孩子。
妇人是外乡人,嫁给顺安县衙的一个牢卒做续弦,膝下无子女,牢卒生前嗜酒好赌,死后没留下什么钱,房子也被收去还赌债了。牢卒昔日的同僚照应这位寡妇,让她在衙门做些洒扫之类的粗活。她当时年近六十,衙门里的粗活有些干不动了,忧愁往后无人奉养送终,想再嫁,托人说媒,老头们嫌她长得粗陋岁数大,总不能成。得知这个孩子找不到人抚养,觉得是天赐机缘。
知县任期将满,亦想给这个孩子找个安稳归处,斟酌了一番后同意了。但栾生毕竟有功名在身,栾怜儿是秀才之女,而这妇人是贱籍。怜儿若被她收养,即贬良为贱,不可为之。
妇人没立功,也没良籍男子肯娶她为妻,知县亦不能随意把她抬成良籍。
知县寻了一变通之法,命人代怜儿与这妇人拟了一纸契书,将妇人算成县衙为栾家代聘的养娘。她抚育栾怜儿有功有恩,栾怜儿长大后当以养母之礼恩待奉养她,不可视为仆妇,不能苛待弃养。
栾怜儿名下之产业,待她成年后,做其嫁妆使用。妇人不得随意动用。
知县询问妇人,打算继续留在县城,还是到渠里村住。妇人说她愿意辞去衙门的差事,住到村里专心带孩子。
知县遂做主,将栾家的部分田地变卖,换了些钱,将那座宅子没被烧的几间厢房修好,暂时圈成个小院,由妇人带着怜儿住下。其余钱财给妇人一些做置办必须物件与近期日用花销,大多存在乡里,与剩余田产的租金一并交由乡长及几名耆老代管,按月拨钱供妇人和怜儿花用,账目每半年上报县衙户房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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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初到村里,与邻里来往,显得十分豪爽。她在衙门做事多年,人情惯熟,善与人打交道。当时村里的人都觉得是一爽快妇人,心眼儿不坏。
时隔多年,妇人的真名实姓村民们记不清了,只记得她叫钩大娘。有的老人家说她好像就姓勾。也有几位说,因她初到村里时长得瘦伶伶的,总梳锥髻,两眼有些外凸,像野地里一种叫扁担钩的大蚂蚱。她在衙门干杂活时旁人也觉得她像,混喊她老扁钩,扁钩娘,最后喊成了钩大娘。
钩大娘似对这称呼不甚介意,认下了这个名字。她刚带栾怜儿的一段日子,栾怜儿看着颇不错。衣服干净整齐,小脸红扑扑的,不哭不闹很乖巧。
她们住的屋子钩大娘也收拾得很干净,置办了些家具物事,都很朴素。她说自己针线活不行,常托村里妇人给栾怜儿做衣服,付点零钱当工钱。她自己总穿旧衣服,一时间不少人夸她贤良,赞叹知县大人识人。
但渐渐的,有闲话生出。管钱的耆老们质疑钩大娘花费太大,钩大娘起初瘦,个子也不算高,饭量却委实不小,肥鸡胖鸭,猪蹄大肘子,顿顿不缺,又好吃酒。甜米酒烧刀子一坛坛地买。
村里细心的妇人又发现怜儿有些不对劲,总呆呆的,眼神木楞,逗她不笑,也不吱声。临时照看过怜儿的妇人都说她原比别的孩子漂亮机灵,一双琉璃珠般的眼睛总看这看那,爱哭也爱笑,笑起来特别招人疼。她爹娘虽不是东西,但都长得漂亮,更精明算计胜过鬼,生的孩子绝不可能呆笨。
钩大娘叫屈——烧塌了的残屋,漏风又闹鬼,总得拾掇吧。买家具不要钱?修补不用钱?小孩子娇嫩,能穿粗布的衣裳?制衣服不得要钱?这岁数的孩子长得多快呀。老爷们更不知道她嘴有多挑!嫌我吃得多,我吃咸菜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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